中国搜铺网讯
为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月20日,国务院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调控政策中,按“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引起了不少有房屋买卖意向者的关注。我市的一些市民也纷纷开始抓紧办理房产相关业务,以求规避风险。
这几天,在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前来办理公证的市民比平时多了几倍,工作人员介绍说,前来办理业务的人中,涉及房产的占了大多数。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副主任王立军说,在这个两周左右的时间,我们的业务量照以前平时业务量激增。现在据不完全统计一天的办证量得到100多件。
在国五条的内容中,从完善稳定房价责任制,到增加商品住房供应用地,从加快保障房建设,到加强市场监管,在这些调控政策中,关于征收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市民着急办理相关业务的主要原因。
1994年,国家将3部旧版个人所得税法合并修改为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个人所得税法条款显示,“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其第五条第五款解释称:“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1994年到2011年,个人所得税法经过6次修订,但包括上述条款在内的重要内容并未出现过变更。因此,如果从1994年算起,“二手房交易要缴纳20%的个税”的规定已经存在了20年。
但在过去的房屋交易中,由于历史因素,亦或是交易双方有意规避,确实有很多房屋的原价值难以确定。此外,为了活跃房地产市场,我国又陆续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所以20%个税的规定基本没有执行。王立军说,这里面有涉及办交易的,有涉及办公证的,可能老百姓觉得现在办能省一些税,所以现在都着急到这里来办公证,涉及到要办更名过户使用。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