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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评:“地下开发”别只顾逐利
  • www.3puok.com 2012-04-07 11:16:24 
  • 中国搜铺网

    当拥挤的地面无法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地下空间便成了新热土。不仅如此,国内城市的地下空间还是一块诱人的蛋糕,驱使着城市管理者乐此不疲地跑马圈地。

      除了水务、电网、停车场、地下通道等市政建设外,相比于北美、西欧及日本的地下空间以公共服务的开发为主,广州的地下设施,几乎很难见到公共图书馆、会议中心、展览中心以及体育馆、音乐厅、大型实验室等公共设施,政府提供给我们的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地下商城,功能单一,缺乏整体布局。

      昨日羊城晚报载,广州城市新中轴的一个超大的地下商业网络正在铺开建设,这个商业网络面积将近90万平方米,从广州东站到花城广场,囊括海心沙、广州塔、宏城广场等地标,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罕见的。用不了多久,广州的地下将会是商业“围城”。

      政府之所以如此青睐地下商城,一方面在于上述多个重要节点的业主开发商,其身份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另一方面,从2010年起,广州规定地下商业按地上商业计收标准的50%收取土地出让金,选择商业地产事实上相当于政府“二次卖地”。目前国内有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立法十分薄弱,有关受益人并未明确规定,原本应该服务于公众的财富,被有关部门当成平衡财政支出的工具,政府吃了螃蟹,让市民来清理狼藉的杯盘,不仅暴露了其逐利本能,而且为城市发展埋下不少隐患。

      众所周知,城市的地下空间资源的容量是有限的,势必随着城市的开发利用逐渐减少,其开发一般从浅层开始,逐步向深层发展,一旦建成将很难改造或拆除,即使可以也会花费很高的成本,因此不太具有循环利用性。另外,地下空间的一哄而上开发,有可能导致一系列地质灾害,珠江新城接连发生了几次地陷,又在几次大暴雨中出现“水漫金山”的状况都在提醒大家,对地下空间资源需要合理规划并有节制地开发。

      做到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当务之急是要完善《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条文,构建民主程序,广泛听取民意,反复论证地下空间开发的可行性并让市民同意,当这些条件都不具备,与其为了短期利益多快好省急匆匆开发,不如暂缓表面经济的增长。以民主法治为导向,约束政府的逐利冲动,唯如此方能让一个城市做到可持续发展。

     


    据中国搜铺网( 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