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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第四期安居房共850套。苍南县政府规定,这些限价房的分配对象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于是,近九成的限价房分配了各乡镇的领导以及机关单位的公职人员。“领导瓜分限价房”颠覆了什么?首先是颠覆了住房保障的本质。既不问收入的高低,也不管有没有住房,却只论身份——这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完全相反。再就是违背了党的宗旨。明文规定“优先安排公职人员”,这与“执政为民”相符吗?为了保障人民“住有所居”,中央制定了庞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但,如果这些房子的分配都是“公职人员优先”,那它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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