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12月21日19:46,余女士来电:我是蓝色霞湾小区的业主,上个月,物业通知我们从2010年1月份开始,物业费涨价了,从1.3元(每月每平方米,下同),涨到1.5元。今年1月份涨物业费,为什么到11月份才通知我们。这一年都快过去了!
记者核实:蓝色霞湾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叶小姐说,物业公司和小区的合同是三年一签的,2007-2009年的合同,在去年年底已经到期了。
当时没有马上续签,所以先按原标准收物业费。直到今年才签了2010-2012年的合同,按合同规定,物业费涨了,所以今年的物业费也要补缴。
“我们物业公司去年亏损了30多万,因此在去年年底就向业委会提出了申请,要求提高物业费。”叶小姐说,和业委会沟通后给出两种方案:一是涨到1.8元;二是涨到1.6元,业委会每年在小区经营性收入中拿出10万元补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拿着征询意见表挨家挨户征求意见,结果多数业主选择了第二种方案。
“最后,考虑到业主的感受,业委会和物业商议决定,再降一点,1.5元。这个决定是在小区公示过的。可能那位业主没有留意。”叶小姐说。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