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日前广州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房屋采用预售制度,小业主在房子未竣工前就购买了房屋。但最终要办房产证时,却往往发现开发商改动规划搞违法建设,规划验收不了无法办房产证。
为此,广州市规划局拟与房管部门研究能否改善房屋预售制度,能否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此表示,一下子取消预售制度的话,住宅供应量会大幅度减少。今年广州市举办亚运会停工期,本来就影响了住宅的供应量,一旦取消预售制度,楼市就会出现供求失衡的情况。
其实,今年1月广西南宁拟取消预售商品房就引起很大的轰动,媒体也曾对此话题作过深入的讨论和报道。当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文波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目前广州楼市房价升幅较大,产品供不应求,正在推进的“三旧改造”也需要大量资金,短期内如果取消预售制,既不利于平抑房价,也不利于城市化进程,现在“只卖现楼”条件并不成熟。
黄文波还透露,如果广州房价继续大幅上升,主管部门不排除考虑通过降低工程进度标准等预售条件的方式来增加有效供应,以此作为调控房价的新手段。“如果广州现在取消预售制,供应量将减少一半,人为加剧供需矛盾,将令房价继续上升。”
他认为,“商品房预售制是国家允许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方式。”广州目前商品房项目要达到用地规划施工手续齐全,多层楼宇封顶,高层楼宇完成工程进度的三分之二才能批准预售。预售制可加快商品房的供应速度,作为期楼其价格也比现楼低,可抑制房价。
黄文波还表示:“诚信和资金安全是预售制的两大基石。”从2005年开始,广州陆续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预售款全程监控等制度,在规范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今后广州将考虑探索把预售条件作为调控房价的新工具,市场低迷时提高预售条件甚至只准卖现楼,房价上升过快时降低预售条件增加有效供应,同时可以降低预售条件的开发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
我当时也发表文章,表示基本认同黄文波副局长对待预售制度的意见和看法,特别是黄局提出预售制度可以作为调控楼市的工具和手段,我认为很有见地和创新。同时也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毋庸置疑,预售商品房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商品房建设起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带来一些存在问题,如合同纠纷、楼盘烂尾等等。
经过多年的探索,预售制度总体来看还是利大于弊的。现在,预售制度是否已经到了需要废止的时候,的确值得研究和探讨。如果,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来看,我认为在适当时机让预售制逐渐退出市场,可能也是一项值得研究和考虑的选择。
当然,时机的确是很重要。在目前市场处于供不应求、楼市价高量减的情况下,显然还不是讨论是否让预售制退市的良好时机。到底预售制度应该作为调控工具长期存在,还是应该作为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制度退出历史舞台?这个问题的确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讨论。
关于预售制的存废问题,近几年反复争论过多次,最终还是因为有上位法的保护而一直未能触动其地位,除非从修改和废除现行法规入手。其实,我并不特别强调一定要废除或保留商品房预售制。
但我认为:如果要保留,就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监管;而如果要废除,也必须要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现在的时机与几个月前并没有太多不同,仅仅是调控的强度和力度有所加强而已。
如果广州经过研究确定商品房预售制度弊大于利,就应当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修改相关的管理法规的建议,加入允许条件和时机成熟的城市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条款,再选择适当的时机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