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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改革还在征途上,不妨扩大开门问政的渠道,更多接触民情、接纳民意,以便广接地气、广聚人气。
报载,2012年和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稿的修订工作,但均爽约,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据住建部官员证实,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已被列入住建部2014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
《条例》的修订,三度列入部委年度重点工作,两年爽约,个中原因,还需征求更多的意见,寻找更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出于政府部门对工作的一种慎重和负责的态度。
但对于时间表不断后移,让民众等得太久了。等得太久不要紧,要紧的是让民众了解《条例》修订进展情况,要紧的是开门问政,广泛听取民意,增加民众的信心。
现行《条例》于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当时主要目标是确保公积金的安全性,但存在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如在资金运作风险管理、运行监督机制和资金运作效率上存在某些问题。时隔10余年后,伴随着一系列社会变革,许多规定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形势。
从民意基础上来说,《条例》修订是符合时代和发展需求的,大家是欢迎的。公众如此关心,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问题与他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公众期望通过新《条例》的出台,早日共享制度和改革的红利。
那么,民众对《条例》修订有哪些期待呢?
缴存数额要公平。2013年初,一则“住房公积金最高9000元最低240元,隐性福利凸显行业差距”的报道引起关注。报道称,我国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间的比例超过30倍。缴存数额的不同,有深层次的原因,单纯从市场主体来说,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企业交同样数额的钱。
缴存覆盖面要均衡。住建部内部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已经覆盖了约78%的城镇职工。但官方数字显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这意味着超过80%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起码目前尚未享有住房公积金保障。对于这一条,地方政府、企业和职工反应不一,存在着利益博弈。
提取制度要完善。目前,公积金在提取上存在诸多不便,手续繁琐、等待时间长、用途限制多,老百姓往往有急事也难以提取,为此有些地方不断推出便民政策。公积金能否提高附加值,成为老百姓可以自由支配的社会福利,也是一个呼声。
目前,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民众,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提议基本达成了共识,国务院已经批准并在做试点。其他方面,包括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强制缴存以及完善提取制度面等问题,不管是在中央部委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还是企业和员工之间,争议颇多。
举个例子,在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和强制缴存问题上,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高的省份,对于“扩面”没有太大的抵触,对于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担心通过立法强制缴存公积金之后,可能会加大企业特别是民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
住建部一直在为《条例》的修订征求各地意见,但有些民众不甚了解修订工作中遭遇到的阻力和问题,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有序参与其中。公积金改革还在征途上,不妨扩大开门问政的渠道,更多接触民情、接纳民意,以便广接地气、广聚人气。民众的参与,是制定政策最坚实的社会基础,期待《条例》早日能够进入立法程序,造福社会。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