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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将新开工建设2.9万套保障房。昨日,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省住建厅代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厦门等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了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我省计划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试点范围,将土地出让毛收入的2%-3%提取作为住房保障建设资金。
据了解,今年,国家分配到我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是161705套,其中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5.89万套,基本建成13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0.28万户。目前,我省已经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分解到各地市的任务总量比国家下达的任务总量略多,含租赁补贴在内达到162400套,其中实物建房159540套,计划基本建成130244套。其中,任务分解到厦门2.9万套、泉州市2.8万套,福州市4万套。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保障房在配租配售上也将进一步把好四大关口:一要严把准入关,建立联动审核机制。二要严格分配程序,规范申请、审核、轮候、公示、分配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做到程序公正。三要公开透明,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四要强化督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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