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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政协委员献策共有产权住房:咋出现"房等人"局面?
  • www.3puok.com 2012-01-12 16:08:30 
  • 中国搜铺网

    去年上海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能力达到5万套,申购家庭审核合格却不足3万户,为啥出现“房等人”的被动局面?民盟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市委主委郑惠强委员在上海两会提交提书面意见,为完善共有产权住房机制出谋划策。

      郑惠强说,上海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等“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对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方式、审核机制、销售定价、产权使用、出售回购和售后管理等方面,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建立了 “共有产权”的运作机制,得到社会各方的普遍认可。

      共有产权住房充分体现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公平和发展的基本原则。为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住房运作机制,健全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妥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总体规划。去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能力达到5万套,而申购家庭中审核合格的却不足3万户,出现了“房等人”的被动局面。建议:根据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数据,科学测算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数量以及其中具有购买能力的家庭数量,以此为依据对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供应进行总体规划,形成申购、审核、轮候的“人等房”的良性格局。

      二、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2000年以来,本市先后两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标准由2300元调整到3300元,人均财产由7万元调整到12万元。由于去年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且具有购买能力的家庭基本都进行了申购,今年的增量家庭有限,因此对准入标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建议:一方面,根据市民收入和房源供应情况,适时进一步放宽准入标准,大幅提高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和财产标准线。比如,将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标准提高到5000元,人均财产标准提高到18万元。另一方面,将大龄新婚青年、居住证转户籍引进人才等群体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三、继续扩大共有产权住房的受益面。建议:重点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之外买不起商品住房、但又有购房需求的“夹心层”,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保障范围。比如,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按上述建议调整后,再将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8000元、人均财产18~25万元的群体也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的保障范围,但两者必须有所区别。比如,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按照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住房,而新纳入的群体则需按照9000~10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购买,从而实现对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和边缘人群的差别化管理,扩大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受益面。

      四、合理平衡不同时期的住房销售价格。去年3月,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布了第一批3.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总体在5200~8500元/平方米之间。由于该批房源建设用地获得时间较早、土地成本低,销售价格也相对较低。而目前正在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因取得土地时间较晚,成本相对较高,销售价格也必然较高。与此相对应的是,在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背景下,本市商品房价格明年可能稳中有降。如果出现商品房价格下降、保障房价格上涨的现象,必然会引起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对象的不满,从而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建议:务必加强对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确保不同时期房价的基本平衡。

      五、探索完善不同保障性住房间的转化机制。目前,本市初步建立了 “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由于建设和供应有一定的时间差,导致房源供应和需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建议:各类保障房之间必要时可以转化房源性质。比如,将经济适用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动迁安置房或廉租住房。但是,由于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而动迁安置房成本中含有土地出让金,因此,如果将经济适用住房转换为动迁安置房销售时,需要考虑土地出让金的补偿问题。

     

     


    据中国搜铺网( 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