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 贷合同到期续租
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在深圳松岗转租了一个商铺,现合同是今年4/1号到期,前店主当初入场时有交过二万的所谓建设费及五千压金,建设费是没得退的,压金在合同到期如不续租可以退,现在的问题是:4/1号起,如果续租店铺,房东老板要求在每月涨租金的情况下,再每年加一万元,请问房东这样做是否合法?现在的合同中有写明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现租商户有优先承租的权利,但所谓同等条件“签一年加一万”这样的条件对现租户是不是不合理?因为首次进场已交过几万元建设费了啊,急,盼律师能尽快回复!万分感谢!
商铺 贷合同到期续租律师回复
如果你的店铺已经到期了,那么续租的话房东是可以提出新的条件的。所谓“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是指你提出的条件和其他人条件一样的情况下,房东优先租给你。如果你提出的条件不能达到其他人的条件,房东可以租给别人。就比如你这个案件,如果别人愿意房东的加钱的条件,你不同意,那么房东就可以和别人签约;反过来说,如果你愿意按房东的条件加钱,其他人也愿意加,大家条件相同,那么房东应该优先和你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