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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不要怀疑 房产税一定会向全国推广征收
北京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推行房产税改革。无独有偶,昨天南京一个论坛上,有“经济侠女”之称的著名财经评论家叶檀斩钉截铁表示:“不要怀疑,别存幻想,房产税一定会向全国推广”。而一旦推广趋势确立,南京等省会很快就会开征;就税率而言“不管重庆还是上海都收得太轻。”
房产税推广将是“温水煮青蛙”的过程
叶檀此番来宁,系参加高科置业主办的“赢在2011,南京商业地产财富论坛暨东城汇产品说明会”。她判断,新策实质是在限杠杆,未来市场可能出现“软着陆”。具体表现将是:一,继续收紧货币,但不是把量减到很少,而是暂时“冻”起来。二,培育代替土地财政的税收来源,房产税必征无疑。
叶檀判断,到下半年土地财政就撑不下去了。若增加税收来源,靠对企业加税行不通,因为随着经济转型,未来几年很可能大批传统制造型企业倒闭。“即便富士康这样效率最高的制造业,在去年迁到内地、节省成本的情况下,最新财报依然亏损,其它企业可想而知。”作为税收来源之一的房产税,因此一定会全国推广。
“不要以为它是病猫,只不过没把弹药都打出来而已。如果存量房征税,很多人抛盘。你会发现怎么一夜之间中国房子这么多?”叶檀分析: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百日收税规模不及一套房价,这并不说明房产税不起作用,而是执行力度太松。“两种模式的标准和税率都太轻。”
昨传风声北京下半年房产税改革,叶檀同时言之凿凿,是否已然箭在弦上?叶檀说并非自己得到内部消息,只是基于个人判断。她认为“十二五”期间各地会陆续推广房产税。“一旦趋势形成,南京这样城市很快会开征。”步骤可能是北京先收,再到省会,然后至全国,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
她认为,房产税推广将是“温水煮青蛙”过程,一开始似乎没有用,最终肯定有用。“将来房价大幅上涨、大幅下跌都不太可能。”
未来三四线城市、商业地产存在机会
叶檀还提出:以往楼市那种买到就赚的“黄金时代”已结束。未来10-20年会迎来结构性机会的“白银时代”,机会就在“城市化和内需的叠加中”。
“城市群”上的副中心
是未来投资增长点
叶檀提醒投资者注意当前房价涨跌的地区化分隔特点:一二月份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不是海口,不是三亚,而是湖南岳阳,以及石家庄这样的城市。她断言:当一线城市房价被抑制时,周边县级市房价依然坚挺将是未来趋势。
其逻辑依据是:随着城市化进程深入,未来中国就如国外一样,将形成一线城市辐射周边小城的多个“城市群”,或一个大城市内培育多个“副中心”。连接“城市群”的“经脉”有赖于高铁等快捷交通体系,比如上海到南京的高铁只要1小时15分。现在“城市群”连接线上的房价洼地小城,就是未来投资增长点。
不过,投资也要注意风险。“如果大学生毕业回到三四线城市,月薪两三千,当地房价每平米均价四五千元,那没问题。但如果涨到八九千,把未来5年都透支了,就危险了。”叶檀把这种风险比喻为“就像一条蛇,非常饿,但没东西吃,就吞噬自己的尾巴”。她提醒三四线城市发展经济必须立足内需,不能透支房产。
住宅地产成“高压锅”,商业地产有机会
“白银时代”的第二个机会在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由于调控,就像一口高压锅,被牢牢闷在里头,而商业地产还有可能一骑绝尘。”她分析,未来10年经济转型离不开内需,而商业地产是附着在内需上的强有力共同体。另外,商业地产的税费已经较重,不太可能存在上调太高税费的可能。
但叶檀也特别提醒商业地产中资金大规模涌入的炒作风险。前不久她就在宁波得知,一个商业地产信托项目,很轻松就募集到9亿资金。“就像股市上的新能源概念,现在找到主攻发展方向了吗?有实在盈利企业了吗?尽管没有,市场估值仍然很高。就是投资者认为未来有前景,把未来前景提前透支。”投资者要分清商业地产中的合理成分和泡沫成分。
她建议投资者,可参考开发商是否对该项目“自持”——通常企业越舍不得卖,越说明项目有价值;还可看企业全国扩张时是否会引进标准化统一的品牌,以通过“克隆”降低成本,实现质量标准化。
房价是涨还是跌 可参考三大指标
叶檀介绍,看市场是涨还是跌,开发商会不会降价,有三大指标可参考。第一、成交量。第二,库存量和现金流。如果现金流出问题,企业一定会改变营销手段。比如一个宝石开价100万,1年2年没人买。如果宝石拥有者不缺钱,能熬过严冬,那肯定不降价。但如果宝石拥有者比较穷,靠典当才能吃饭,那其他人就可“捡漏”了。第三,融资成本。比如当前民间借贷的一年期利息最高达200%;银行融资成本从去年到今年提高4倍以上,说明资金链已绷得很紧。
权威专家解析房产税试点:符合预期 应全面推广
编者按:近日,有网友认为房产税试点的税收收入规模小,房价也依然坚挺,试点效果并不明显。一些关于房产税征收效果的质疑也不断出现。就网上热议的这些话题,中国经济网采访了三位财税专家,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苏明、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鉴定中心主任冯长春均谈了自己的看法。
多方面因素影响收入规模 三个月收入规模不具代表性
苏明认为,税收规模相对不大的原因大致有几个方面。首先,按照相关规定,房产税缴纳或者入库有一个时间范围即缴纳和入库期限。上海规定当年度税款缴纳截止时间是每年12月31日,重庆规定除新购“二手”房外的住房征期为每年10月份。目前的税款有限,与两市具体征期有关。其次,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全国很多城市相继出台限购政策,在限购宏观政策的作用下,整体房产销售数量在下降,相应的应税房数量减少,税收规模也会减小。他认为,本次房产税改革是试点性质的改革,主要针对增量房,存量房基本未被纳入改革范围。另外重庆市虽然包括存量高档住房,但因高档住房在整个住房中所占比重比较小,自然应税房数量相对较少。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收入规模小,说明新购多套和高档住房少,房产税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和高档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作用。
在谈到房产税试点百日规模小的问题时,靳东升分析认为,这样的收入规模是正常的。首先,纳税人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其次,试点大都是对新购住房征税,对现有存量住房涉及很少;再次,房产税是按年征收,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都存在普遍心理,他们会在临近截止时期申报纳税;第四,不排除存在着避税的问题;第五,“新国八条”等一些政策的影响,使得住房成交量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应税住房的数量。因此,三个月的收入规模并不具有代表性。
此外,冯长春还表示,房产税刚开始试点,还没有完全铺开,目前只能是积累经验,做一个尝试,而且征税有个过程。考虑到与征收期有关,要到下半年才能看出效果。
冯长春表示,房产税改革会对房价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其初衷是理顺税制体系,改革的目的是要把税种理顺,平衡居民收入,利用税收建设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造福社会,并不是主要用来调节房价。影响房价还有很多因素比如地价,供求关系等因素。比如,当出租价格大于税收时,居民依然会买房。所以指望用征收房产税来抑制房价并不现实。要全面、辩证的看待房产税与调整房价的关系问题。经济杠杆有多种,除税收之外如金融手段等,会综合起来对房价进行调控。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加重税收,会适当减少购房需求。如果政府把保障性住房搞好,分流一部分商品房购房需求,房价自然就会降下来。所以,不能光从房价的变化判断房产税是否有成效。
苏明指出,房产税只是影响房价的其中一个因素,目前主要只是针对增量的改革,不会通过房产税对抑制房价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从长远来讲,房产税如果从增量改革过渡到完全意义上的改革,即又包括增量又包括存量,应该可以预测,房产税对房地产调控的作用会更加明显,力度会加大。
“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是有一定的作用,增加投机、投资性的购房成本,目前来看作用有限,社会影响大于实际作用。”靳东升表示,征收房产税使得投资成本会增加,盲目大量购房情况会得到一定的抑制。投资者投资是看是否有利润空间,如果综合措施见效,房产税作用可以充分发挥。
试点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房产税未来应全面推广
苏明表示,房产税试点明确了应税房的种类,收缴相应的税款,向全社会传达了积极的导向。苏明称,试点三个月以来,改革试点平稳有效地运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还要继续通过试点发现问题,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最终应普遍推开。
靳东升认为“试比不试强”,试点将来会取得经验,试点就是“试验田”,按照历史经验和国际惯例来说,房地产征税比不征强,优点比缺点多,总的发展趋势应该为逐渐推广。目前房产税在稳定房价上发挥作用,但是只是其中的一个要素,试点是有积极意义的。一般来说,有闲钱才会去投资房地产,按税收公平来说,有钱人应多纳税,因此房产税的社会意义也应该给予肯定。与其他国家相比较,目前中国房产税征收面比较窄,将来要是在全国推广,发挥作用可能会大一些。
“房产税的征收要让老百姓在心理上有个接受的过程,对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质量不产生大的影响。”冯长春称,首先在初期对普通住宅要减免。其次制定合理的起征点,根据不同层次制定征收额度,相关的评估还需要不断跟进。关于全面推广的时机,冯长春认为不好预测,还需观察和评估,建立数据库,要有严密的征收标准和方案,渐渐由试点过渡到其它城市。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