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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从4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为配合国家《办法》的实施,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于3月28日举办了2011乌鲁木齐房产中介行业规范发展高峰论坛,并出台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具体措施。
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处处长李冰介绍说,从4月份起,乌鲁木齐房产中介协会将定期对备案的二手房中介机构在媒体上进行公示,未备案机构将要求限期整改,否则将作为黑中介摒除行业之外。同时,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将规范、统一房产中介以及代理价格标准,并对市场浮动标准进行公示,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第三,建立黑名单制,将有重大违规违法乱纪行为的房地产经纪人列入黑名单,吊销资格,并在业内进行通报披露,将其清除出经纪行业。第四,加强房产经纪人的管理,设立持证上岗制度,对二手房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参加全国统一房产经纪人、协理人考试,并要求持证上岗;对所有房产经纪机构的经纪人、协理人进行注册备案,对用人单位和持证情况进行公示;将中介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后全部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交易资金进行全程监管,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通过政府的公信力平台,使首府房产中介市场买卖双方信息对等。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对首府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李冰强调说,出台这一系列措施,旨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充分发挥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带头示范作用,调动房地产经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