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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细则自6月4日出台后,杭州的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部分银行已于新规出台后的第一个工作日(6月7日)开始执行;工行、交行、建行等银行在等待总行出台细则。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可办理个人查档。
下列情形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
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既认贷又认房。
此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银行反应速度不一
6月13日是端午小长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记者走访了杭城各大银行,发现深发展、招商部分银行已开始执行新规。
“我们在6月7日就开始执行了,这是新规出台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属于即日执行。”深发展杭州分行个贷中心主任杜志良表示,认贷比较容易,可依据全国联网的央行征信系统数据为标准来认定二套房。但是认房就难得多,因为目前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客户本人可自行去房产档案馆查档,由档案馆出具相关房产证明;也可委托银行办理查档手续。”
对于不能提供房管部门证明的,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诚信保证书。若一旦被查明保证书不实的,将被列为银行信用不良记录。
招商银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实施新规后,放贷手续增加了,相对周期也有所延长。但若纯商业的个人房贷,房产查档等手续全部齐全的话,银行流程也就3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据悉,目前杭州的工行、交行、建行等银行尚未实施新规,仍按新国十条后的原有“认贷”标准执行。
记者致电95588、95533、95559等各大银行的客服电话,得到了几乎相同的答案:总行正在制定细则。在尚未接到上级通知前,基本仍按原有的规定实施。不过从严审核二套房贷已成各家银行的共识。
工行之江支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行的二手房贷款业务已暂停,期房贷款也待总行细则出台后再作。与此同时,对于外地人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大部分银行都已暂缓,尚未开闸。
某银行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银行的征信系统和房管局的房屋产权交易系统并没有实现对接,二套房认定存在难度,“好在目前楼市成交量放缓,这也给了我们充裕的时间去精细地、完善地制定一份周详的操作细则。”
分析人士认为不会出现异地炒房热
“认定标准”出台后,不少人认为政策为外地人购房“松绑”。对此,银行分析人士认为,不会出现外地人蠢蠢欲动去异地炒房的情况,“异地炒房是把房屋买卖作为一项投资,获取最大化的利益是首位的。但若按现有政策,以‘50%的首付以及1.1倍的利率’这样的成本进入目前的楼市,对于投机客而言,风险无疑是很大的。”
分析人士指出,受“认房又认贷”标准影响最大的,当属改善型刚需。同时,由于大量的个人房产信息查档工作,各地房产部门的服务能力将受到挑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易宪容日前在媒体上表示,三部委制定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对当前及将来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可低估。这是对房地产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国十条落实正在逐渐具体化、可操作化,宏观调控不会半途而废。
而此次对二套房认定标准的规范,将购买住房的投资与消费作一个清楚的区分,房地产市场向消费市场转变已经成了必然,但是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过程,还要建立与健全全国征信系统及全国性的住房信息系统,对住房按揭贷款采取全面差异化的定价机制,以及税收等多方面的规范。只有是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才能够保证这个市场健康持续地发展,才能让房地产市场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增长之动力。
市房产档案馆可办理个人查档
认定标准出台,“认房”无疑是最主要的问题。据悉,目前通过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可查询到上城、下城、西湖、拱墅和江干区的房产信息。个人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开元路40号(与青年路交叉口)的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并由档案馆出具房产信息证明。
由于杭州主城区的房产信息尚未与萧山、余杭等区联网,若要该区房管部门出具证明,需带上有效证件前往当地房管部门进行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