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圳“新国十条”地方细则出台,一北一南,一严一松。上海、广州即将出台“新国十条”地方细则,从传闻的各种信息来看,同样是一严一松。
如果广州地方细则“温柔”,不要大惊小怪。早在“新国十条”出台后不久,广州在相关政策的拟定问题向开发商“摸底”,开发商“不要出台更严厉地方政策”的期望早为“温柔”细则埋下伏笔。也许,作为地产大鳄的“大本营”,广州开发商已经在做着重温2009年仲夏夜之梦了。
只是,无论广州细则如何“温柔”,开发商都注定重温不了昔日好梦。因为这一次调控,跟历史上任何一次调控都有质的区别。此次调控,最严厉的不在二套、三套房贷的收紧,也不在地方细则是否更加强硬,而在“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的表述,比起过去的“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其蕴含的信息要广阔得多,可调控空间也要大得多。正因为如此,“上海将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的消息才会甚嚣尘上。
可以肯定,即使上海的地方细则里没有征收房产税这一条,即使“房产税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再次被否认,也不会延缓房地产保有税征收的步伐,中国的房地产保有税一定会征收,早晚会征收。
原因有二。首先,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我国发展的战略性选择,但土地资源的稀缺及部分人过多占有“土地”(具体表现为拥有房子数量),成为城市化的两大掣肘。要实现城市化进程的战略目标,限制部分人占有过多“土地”成为必然选择。从世界主要经济体来看,征收房地产保有税又是限制部分人占有过多“土地”的最好选择。其次,我国贫富不均现象越演越烈。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我国2009年的基尼系数是0.47,在所有公布的135个国家中名列第36位,更受到关注的是,中国贫富差距拉大的速度是世界前十大经济体中最快的。贫富不均导致市民占有房子不均,使得房子事实上已从消费品沦为投资品,这也正是之前房价越调控越上涨的关键所在。房价的上涨,持有者的财富再度膨胀,加剧了社会矛盾。早在百多年前,孙中山先生便提出了“平均地权”的口号,甚至称“平均地权才是民生主义”,并期望通过税收达成目的。到了现在,要解决衍生于土地的房子集中表现出来的社会不公、不安定问题,还是只有通过税收的办法———征收房地产保有税。
房地产保有税一旦征收,它将长期存在,不像二套、三套房贷政策可以随时改变,其对楼市的影响将是长远的。房地产持有税一旦征收,还将极大减少投资房地产收益,抑制人们对房地产的投资、投机欲望,宣告“房子是最好投资品时代”的终结,房子将会彻底回复实用消费品的本性。
当房地产持有税出台成定局,二套、三套房贷松紧程度如何已经并不重要,广州的地方细则“温柔”与否也根本就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