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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江:发布房产广告今后有规可循
  • www.3puok.com 2011-04-13 10:54:41 
  • 中国搜铺网

    4月12日,记者获悉,市委宣传部、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对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条件和发布程序、禁止发布房地产广告的情形及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文件规定,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违章建设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刊登预售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其广告。广告内容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价格有标示的,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文件同时规定,近期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房地产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对已发布的非法房地产广告进行制止和处罚。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