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地产讯 某开发商在海珠区江南西路以北地段4幢农民复建房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更改规划,如今面临惩罚!
市规划局最新消息显示,海珠区江南西路以北地段建设了9层农民复建房4幢,其中自编为江南4期6-1、6-2的首、二层原规划为商场,首层应配套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停车场及300平方米的自行车库;6-3、6-4的首、二层作为农贸市场、商场,首层应配套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停车场及400平方米的自行车库。现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6-1、6-2工程首层配套的部分停车场以及自行车库改作商场、商铺;将6-3、6-4首层部分的停车场以及自行车库擅自改作餐饮及其附属用房、综合肉菜市场。
据了解,擅改停车场、自行车库的使用性质合共建筑面积达2700平方米,已然构成违法建设,现市规划局决定对上述违法建设行为相关开发商拟作罚款后保留使用的处罚决定。相关厉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开发商改规划需征求所有业主同意
据悉,日前广州市规划局已制定了《广州市规划管理程序规定》,该文件规定:已经预售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征得所有业主的同意才能向规划局提出改规划。此外,这个文件还规定,开发商改规划的次数也有上限,开发商必须对市场有个准确预计,避免以后因为市场变化然后改规划,不能无限次地改来改去。新规5月1日已正式实施。(曾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