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市民王先生买了套二手房,但是原卖家却延期交房,而且声称网签合同与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不符,有避税之嫌,说要再给他一万才搬。原卖主在两份合同上都签了字。合同上还明确规定过户当日要搬,否则晚一天500元的赔偿。
原买主分明想毁约,只是拿避税当说辞。该怎么办?如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有什么风险?有必要吗?我觉得物权的确认以房产证为准。两个合同价格不同以实际成交的为准,而我早及时的按实际成交价付款给了卖主。
解答:一:合同合法有效,报警笔录可以做为房主违约的证据;二:根据最高法院的意见,法院从保护交易的角度尽量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并且从我的实际办案经验来说,法院不管避税的事,先找专业房地产律师发一封律师函协商解决,实在不行再到法院起诉要求房主交房并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法可以胜诉。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