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10月1日开始,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进入征收期。作为全国两个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之一,重庆房产税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个人住房房产税效果如何,控楼市力度是否需要加强,有望在10月结束后明朗。
近日,市地税局传来消息,市地税局已全面调查确定了征收范围、征收税率等工作,10月1日—31日,将全力征收个人房产税。为此,地税局将设专人值班,周六周日纳税人也可缴税。
1月28日,重庆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随后市地税局就联合国土房管部门,核查应税住房数据信息,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超过3400套。
按规定,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都是征收对象。
其中,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据了解,房产税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起征日从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起。
市地税现已开设咨询电话,纳税人只需拨打12366—2即可。另外,地税大厅还设有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用窗口。
据中国搜铺网( 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