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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层旧楼加装电梯 政策不妨放宽
  • www.3puok.com 2011-02-23 10:56:56 
  • 中国搜铺网

    市人大代表建议2/3以上业主同意旧楼即可加装电梯后,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市民致电本报热线968820,或咨询政策,或发表看法。厦门大学退休教授胡南桦昨天也向记者提出了他的看法:对于一些达到了安装电梯标准,却在当初建设时没装电梯的旧楼,加装电梯的政策是否能更“宽松”一些?

      许多八九层高旧楼没装电梯

      胡南桦说,早在1987年,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就规定“七层(含七层)以上住宅应建电梯”,1989年,国家建设部和国家质检局又再次发文重申这一规定。然而,一个事实是,厦门在1998年之前建设的楼房,有许多都没按照相应规定执行,甚至一些八层、九层的楼房都没有电梯,“比如厦大海滨东区7层的宿舍楼就都没有电梯。”

      胡南桦说,这些楼房本是应该有电梯的,之前没装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疏漏,而现在加装,也是对之前疏漏的一种弥补,“想要从不规范变为规范,却还要所有人都同意,这是不是挺怪的?”

      他的建议是,对这些旧楼适当“放宽”政策,实行80%同意或2/3同意原则,“如果推行得顺利,也可以为政策的改进提供借鉴。”

      广州“2/3业主同意”也惹争议

      昨日本报报道中提到,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认为,加装电梯不同于《物权法》第76条中所提到的“改建”,而是完全增设一个设施。“大部分业主不能通过表决来剥夺少部分业主的财产权利,高楼层住户的任何权益,都不能以侵害低楼层住户权益为前提来实现。”因此我市目前规定加装电梯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100%和2/3的争议,不仅在厦门,在外地一些地方也长期存在。去年,广州曾试图针对加装电梯进行立法,但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却因“至少超过一半的受访者反对”,而不得不暂缓——这一次遭到反对的,是其中“2/3业主同意”的规定。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当时对此表示,“2/3业主同意”原则是对物权法相关条文的错误解读,既有住宅楼增设电梯应该依照《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有广东省人大代表和律师表示反对,认为2/3的原则比较合适。“如果要100%的业主同意,那就不需要立法了。”

     

      业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附表(可下载)

      提供原住宅的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项目未办理产权证的,应提供项目的“一书两证”资料)

      出具业主一致书面同意意见

      确定电梯建设单位

      确定加建电梯建筑设计施工图(已有通用图)?

      由电梯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温馨提醒梯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上建设局网站

      可查详细办理流程

      1.打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http://www.xmjs.gov.cn

      2.点击屏幕左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点击屏幕左侧“(十一)房地产与物业管理”。

      4.找到《关于促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意见》(2010年4月20日发布),点击进入。

      5.下方有三个附件下载链接:《旧住宅加装电梯井道造价参考》、《旧住宅加装电梯厂商联系表》、《旧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夏秋)、14:30-16:30(冬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思明、湖里在厦禾路建设大厦3层;岛外各区在区规划局、建设局。

      ●咨询电话:8129114  8129120 ?

      政策解疑网站

      可查详细办理流程

      想装电梯 应该找谁

      >>市民郑先生:我们想先让人来看看,楼里能不能装电梯,要怎么装,业主之间也才好商量。这应该找哪个部门?

      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回复:这个属于规划环节,市民直接到市建设与管理局的建设服务大厅咨询,到时候规划部门就会安排人员前往勘查。

      >>市民刘先生:装电梯后如果没有物业,该由谁来进行维护管理呢?

      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回复:电梯安装公司是可以提供维保服务的,只要签订维保合同,每年交一定费用就可以。业主可以直接请原安装公司进行维保,也可以另行联系。?

      市民建议市民郑先生:我们想先让人对低层住户给予相应补偿

      >>市民王先生:装电梯是一件便民的事情,但对低层确实可能有影响,我觉得应该对这些受影响的人,给予相应的补偿,这样才能让双方都互惠。

      >>市民许先生:我住在湖滨南路24号楼,很想装电梯。我们两夫妻年纪都很大了,加起来都快160岁了,住在5楼特别不方便。可我们楼下住的很多是年轻人,要他们同意比较困难,政策怎么就不能灵活一些呢?

      >>市民林先生:我们也在苦恼这事,厦门旧楼加装电梯确实很好,我就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业主100%同意才给安装。比如我们望海花园7号楼梯这边,有个三楼住户不同意装,我们集体要给他两万元,他也不同意。希望政府松动一下政策,我们也只能呼吁社会上要支持,各楼的业主要互相体谅。

      >>市民林先生:谁用谁刷卡谁买单,这是可以尝试的办法,不然一层的肯定不同意。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