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网讯 南京市住建委、物价局等部门日前出台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对保障性住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经适房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的60%,中低价商品房不超过同地区商品住房成交价80%。
该办法规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其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确定其项目基准价格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