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求购网讯 “我住进了60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彻底改变了原来阴暗潮湿拥挤的生存状况,这真是幸福来敲门,心里暖洋洋!”10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阳光小区的残疾人郑桂云兴奋地说。
有社区物业用房、公共浴池、便民超市、社区医院、健身活动场;有乔灌木植物、草地、休闲花园、节能照明灯……这是赤峰市经济适用房给人们带来的“风景”。
据赤峰市住建委介绍,近年来,赤峰市不断加快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房建设,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2009年,全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19个,总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3243套。共投资1836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5307万元。2010年,赤峰市继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全市新建廉租住房项目14个,总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3472套,一共投资2亿多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7110万元。
截至2009年,全市共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2037万元,惠及13957户低保家庭。赤峰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已从2006年的城市低保无房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并将低保以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纳入到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赤峰市廉租住房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廉租住房建设2008年为2.35万平方米,2009年为13.3万平方米,2010年为14.2万平方米。
赤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多样。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棚户区改造配建、套建多措并举,避免了城市低收入家庭过度集中居住。赤峰市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利用旧办公楼成功改造了“兴隆公寓”、“永巨公寓”等,实施了一批保障性住房项目。
赤峰市推进租售并举新模式。探索廉租住房产权多样化,对新建成的廉租住房“宜租则租、宜售则售”,回收建设资金滚动用于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赤峰市注重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用浴池、便民超市、社区医院、健身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建设,用水、用电全部采用智能卡交费管理,硬化、绿化、亮化建设标准不低于商品房小区。
据介绍,为了真正做到“阳光工程,阳光操作”,赤峰市廉租房从申请到分配严格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廉租住房具体分配时,邀请纪检监察、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人员及居民代表共同监督。同时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咨询服务电话等方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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