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东墙、填泳池、改会所、拆观光塔……伊顿18是天河北高档小区,目前二手房价在1.5万元- 1.8万元之间。近日,一份《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批前公示》搅乱了这里的平静。规划部门要求伊顿18小区进行七个方面的整改。由于担心楼盘“动手术”对自己生活造成影响,部分业主昨日聚集,对公示提出异议。广州租铺网【延伸阅读:伊顿18最全面最详细的隐秘介绍】
“城启造假案”余波未了
业主李女士2003年5月份第一次走进伊顿18看楼,小区中矗立的观光塔和漂亮泳池成为促使她买房的因素之一。“售楼小姐卖楼时承诺说观光塔和泳池是小区公共设施,属于配套的一部分,将来会以此现貌交付给业主,楼卖完转眼就变了。”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伊顿18原为某国有事业单位用地,后在城启集团注资下,以广州新华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进行开发。2005-2006年轰动地产界的“城启造假案”爆发后,伊顿18也牵涉其中。2005年2月,广州市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全面停止城启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房地产业务,因为该公司被查出自1997年起开发的12个项目的32宗报建案中,有30宗涉嫌伪造各种资料通过造假行为违建和超建物业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直至2006年3月,城启旗下物业才逐步解封上市,通过销售回笼来偿还债务。
据知情人士透露,规划部门此次列出的七项整改要求,在城启案时便已经提出,只是大家都将注意力集中在住宅超建部分的产权归属方面,相关处罚事项也随之搁置。
开发商喊冤:我已缴过1亿元罚款
伊顿18管理处工作人员称2006年和2009年,政府部门就已经前来贴出过类似的整改要求。
记者试图与伊顿18的开发商广州新华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不过其注册地址所称的连新路某段却是另一家单位的办公楼。
城启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就伊顿18的违建事件,城启方面已经缴了1亿元的罚款,因而对政府依旧要求整改表示不解。 广州租铺网
业主:我们不同于二沙岛违建别墅
“从2003年卖楼,到2006年才出违规通知,三年时间为什么规划部门没有发现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如果提前告诉大家,相信很多业主当时也不会在这里买房。”中学退休教师马先生是对规划部门公示反应较为激烈的业主之一,在他看来,伊顿18“迟来”的整改公示,反映出政府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明显缺位,而即使所谓违规行为成立,也是开发商自己的问题,交楼之后公共区域的产权归业主所有,任何的改动都必须经过多数业主同意。
“政府部门应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不应拆除或改变小区现貌,将责任和损失转嫁到广大小业主身上。”A 1栋业主黄女士说。她还将伊顿18此次整改与二沙岛别墅强拆联系起来,认为二沙岛别墅是业主有意违建,而伊顿18是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违建”,况且整改涉及的围墙、观光塔、会所、泳池、岗亭等都属于小区内部设施,并未妨碍公共事务,不应拆除。 广州租铺网
规划局拟先验收后整改
这份《公示》结束日期是8月11日,《公示》中说,由于建设单位(指广州新华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报建过程中提供不真实建筑设计方案及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工程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为此所构成的违法建设行为,广州市规划局依法以穗规决【2005】69号《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建筑作出部分罚款后保留使用、部分整改的行政处罚。
公示中同时称,拟在建设单位承诺1年内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条件下,对相关建设工程先行办理规划验收。通过规划验收后,建设单位仍要按规定要求及书面承诺时限进行整改。 广州租铺网
■ 律师视点
(张学华,广州国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1.公建配套整改是否需多数业主同意?
答:整改从法律上讲是一个行政处罚行为,涉及的主体是规划局和开发商,所以不需要经过业主同意,但业主可根据规划局的整改要求,监督开发商。
2.行政罚款1亿元之后,是否还要整改?
答:要,罚款和整改是并行的行政处罚,不相冲突。罚款后,开发商还应该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3.如果要整改,这笔钱由谁来出?
答:整改的费用由开发商付。如开发商无力支付,规划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政府部门是否应当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答:从这个案例中,政府部门事先的不作为导致开发商先上车后补票,事后以罚代管,这是典型的惰性执法。
这七处要整改
●东侧围墙:需要时拆除
规划局要求伊顿18在“需要时拆除”的围墙位于小区东侧,由1.8米左右的水泥墙体以及0.5米高的金属栅栏组成。墙外是某部队驻地及一幢写字楼。
业主意见:李女士表示,围墙旁边就是小区儿童乐园,一旦拆除,楼盘将留下明显安全隐患,保安成本也将大幅度增加。
●室外泳池:退出占用规划路部分
室外泳池位于小区东北侧。根据规划图,泳池北侧约五分之一空间在红线之外,占用了规划路,而其原有规划是公共绿地。
业主意见:业主王先生认为,室外泳池在红线之外的部分可以按要求整改,但红线内是功能性的东西,没必要变。
●中心观光塔:拆除
观光塔位于整个小区的中心位置,是伊顿18的标志性建筑,所有南向单位都可以俯瞰得到。该建筑从池塘当中建起,相当于三层楼高,并建设了连廊与裙楼会所连通,业主可以登上螺旋楼梯观赏小区园林。
业主意见:住户马先生称,观光塔并没有影响到居住空间的采光、通风,还让小区变得更加漂亮。
●裙楼会所:恢复第三层架空层
现状:原本规划为架空层的A 1、A 2、A 3栋连体裙楼在交楼时便以会所面目出现,其中东侧裙楼建成了一个约500平方米的休闲吧,西侧裙楼则是三个房间约60平方米的卡拉O K包房,另外还有乒乓球和台球室。
业主意见:王先生并不反对恢复架空,但要求建成绿地或花园。李女士则希望保留现有设施,因为当中不少功能空间免费向业主提供,丰富了大家的业余生活。
●门前广场:室外地坪应与人行道一样高
门前广场在红线之内,用平滑建材堆砌而成。整个广场呈狭长形,沿着小区展开,面积约300平方米。这部分空间较旁边的规划路高出6级台阶,大约1.5米。
业主意见:业主丁女士正在广场上练舞,她称,门前广场是业主休息场所,一旦跟人行道等高,不仅影响美观,而且安全性大大降低。
●大门岗亭:首层值班室拆除,恢复架空
大门岗亭为四方带玻璃门的结构,建筑面积近20平方米,为保安换班和签到打卡岗亭。
业主意见:“如果造成影响就应该拆,这里设个岗亭让大家觉得更安全,没必要拆除。”业主李女士说。
●值班室:拆除或临时保留使用
值班室位于小区南门外侧,是一个约5平方米的灰色小房子,可以同时观察到B栋地下车库和小区南门的人流和动静。
保安说法:南门保安称,他平时都在南门口站立值班,下雨的时候就会进去值班室避雨,如果没有这个空间,工作会很不方便。 广州租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