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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推出房产保有税,就可以抑制房价”,那不如就发房票算了!回到计划经济时代,把商业住房也取消,变回单位分房。我在美国3个州住过几年时间,也买过房子,都没有哪个州会因为房价高而增收的。利率为什么不提高呢?
相比之下,美国遇到房价高涨时,联邦政府不会做太多,它只会通过制约融资来减少大家买房,而不会通过增加税收。美国如果像中国这样房价高涨,利率肯定就已经提高了好几次。
征收“房地产税”的国家的土地都是永久产权。在借鉴国外经验时,我们不能忽视中国和国外制度上的差异。
美国各级政府都不会经营土地营利。但中国有的地方政府收入百分之七八十都来自土地财政。所有的学者和业界人士在参与讨论物业税和房产税和住房保有税时,都不应该忘记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开发中得到的收入。如果忘了这个前提而说“美国可以有2%的房产税,中国为什么没有”,那就是不科学的。
任何转移老百姓财产的费或者政策,都应该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前几年通过的物权法,对此也有规定。真正负责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的人大都应该把这事接管过来。
在任何一个国家,私人财产的保护最后的底线都是它会不会被任何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手段往政府的手里转移。这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守护的私人财产的底线。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的需要,而轻易地攻破老百姓私人财产的底线。
现在在我看来最危险可怕的是,把房产税的决定权留给地方政府。各地政府都向中央提交房产税的方案,它们为什么那么积极呢?这明摆着给它进钱的机会。
地方政府用任何的名义征收房产税等,都是非常危险的。地方政府的权力由谁来质疑呢?地方政府增加新的税种的权力,会使之后给整个中国社会和私人财产带来的伤害达到新的高度。拆迁即是地方政府随意侵害私人财产的例证。
房地产的价格在短期下跌了,银行的坏账就会增多。对经济的影响很大。服务、非服务消费的行业都会受到打击。它的影响是远远超出银行业的。
如果房价短期内降价30%,对整个经济的打击是巨大的,增长模式的转型也就成了空口号。就业和成长增长动力会大大减少,地方政府又要忙着刺激经济,国内产能过剩的局面会进一步恶化。
在4月地产新政出台前,很多人已经买房了,贷了款。要是跌30%,就等于他们付的首付全赔光了,而银行的70%还在,资不抵债。
当然,我不是支持房价上升。但过去几年房价一直在涨,现在要一个硬着陆给社会带来的伤害是很大的。尤其是用政府的手强行把价格拉下来,还不如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慢慢调下来。例如通过调节土地供应和利率。
很多普通人支持房产税,但那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其实,这种税对普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影响比较大。在北京和上海已经能感受到增税的影响了。房产税使租房市场供求缩小,租金就上升了。房产税表面是买房子的人才要承受,但实际上会转嫁到租房子的人身上。
最可怕的是房地产市场搅动着民意,给地方市场不受制约地转移老百姓财产的机会。
世界上所有的政府对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只上不下。这会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永远也拿不掉的包袱。房地产税一旦推出来,以后要拿掉比现在要难,后代只会一直背下去。
受冲击最大的是中产阶级。他们的财富不至于高到有多种投资渠道。而中产阶级主要的投资在房地产,与美国一样。
“住房保有税”跟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特别是,1998年的住房全面市场化的改革,给中国社会带来的贡献是非常根本性的。从根本的层面上,中国普通的老百姓家庭终于有产了。而这个税那个税,会侵蚀掉房产作为中国家庭财富的意义和价值。
传上海上报中央的两套方案,“A方案:“住房保有税”出台前买的房不征税,出台后的第一套、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征税;B方案:新房、老房都征税。第一套和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二套人均70平方米以上及第三套以上的征税。”
这是很荒唐的。能说有人一顿吃5顿饭,你就每家搜查,看看谁吃饭超3顿的,就去升高他的米价?人们有买房子的权利,不能因为有人要买5套房甚至10套房,就去升高税收。这是变相的掠夺。这样不如就回到计划经济时代,把商品房也取消。
如果真要分几套房,所有福利房和房改房都应该纳入计算范围内。因为有福利房的人本身就享有政府补贴,如果他还去买商品房,他本身就不符合福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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