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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朝淅:房产税太低无法抑制房价
  • www.3puok.com 2013-09-25 15:25:34 
  • 中国搜铺网

    近日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将于10月组织第二轮房产税技术培训,此举意味着,随着技术准备逐步完备成熟,房产税试点扩围步伐将可能加速。去年8月,有关部门曾组织首批房产税技术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今年为第二批。与去年的培训类似,今年的培训将从全国30余个省级税务系统中抽调人员参与,每个省份抽调一到两名人员接受培训,由房地产领域相关专家进行讲解。分析人士表示,有关部门组织第二次培训表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技术准备工作正在加快。日前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均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业内人士推断,房产税试点今年年内扩围可能性大。  

      对此本人认为房产税试点范围不宜盲目扩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房产税在重庆、上海已经试点了两年多,但是效果非常不理想,根本解决不了主要矛盾,集中表现为执行难,税收少,房价依然上涨。以上海为例,2011年,上海商品房成交均价为15743元/平方米,2012年为15130元/平方米,而2013年至今为17840元/平方米,从征收房产税到现在,房价涨幅13%。根据上海市房产税征收细则,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将视作新购房,被纳入收税对象,对存量房不征税,起征点为人均60平方米。

      具体来说,以一个三口之家为例,若存量房加新购房,人均低于60平方米,则新购的房子也不用交税。比如一个家庭原本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后来又购入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两套房加起来150平方米,人均50平方米,则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可以免收房产税。若存量房加新购房,人均大于60平方米,则超出部分需要缴纳房产税。比如这个家庭原本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后购入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则两套房总面积210平方米,人均70平方米。超出部分(210-180=30平方米)就需纳税。若存量房面积已经高于人均60平方米,如一个三口之家拥有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则其新购买住房需按全面积交税。按照这样的规定,许多三口之家还尚未或者只超过人均标准一点点。

      上海市税务局去年11月公布,截至2012年11月24日,全上海市共认定约5万套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其中2011年认定2万余套,2012年约3万套。其中90%的应缴税住房适用0.4%的税率。而且对于税收的执行问题,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纳税,而且他也不准备交易,则他如果不纳税,相关部门对此也没有什么办法。

      第二,每次出台一个政策前都会有出现最后的疯狂的现象,例如北京2011年传言要出台房产税,结果房价在一个月中被抬高了10%;而且在当年限购令出台后,限购令反倒成了一些没出台限购令城市的销售利器,销售人员直接告诉购房者,赶快买吧,要不然限购令一出台你想买都买不了了。所以任何政策出台都会面临最后的疯狂这个严峻的问题,所以建议出台任何政策时一定要快,不能拖,而且最好像北京限车令一样,当天出台当天生效,不给你任何过渡时间;同时一定要想清楚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和对其他未出台房产税城市的影响,别又成了“销售利器”!

      第三,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任何一个城市如果出台房产税都缺乏魄力,都不敢出台重税,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之所以不行,就是因为税率太低,很容易就被消化掉了,但如果是重税的话,是无法消化的。比如收取类似于奢侈品税的税,即对非普遍住宅收税,如果你购买非普遍住宅,缴纳100%的奢侈品税,原来1万的房子变成2万,2万变4万,4万变8万,如果这个还不行的话,那就收200%的税,你不是买大房吗,你不是有钱吗,这就是杀富济贫,然后把这些税收用于保障房的建设,在每个城市的每个方向都建造保障房社区,同时配班车,保障这些社区居民的出行。只有这样才能打掉房地产的金融属性,令它没有投资价值,这样才可能抑制房价上涨。

      所以,还是建议还是不要出台无关痛痒的房产税了,因为他根本抑制不了房价,他不成为推高房价的推手就不错了,或者说他只有一个功能,就是提高政府的税收,还是让房产税变成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吧。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