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记者从市房产管理局获悉: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城市出现个别违规预售商品房楼盘的情况,近期,该局将组织年度常规市场巡查,重点清理在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违规预售的楼盘,以及二手房中介市场。
据介绍,一段时间以来,在房价节节攀升的背景下,出现个别楼盘在尚未达到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甚至刚处于规划报批阶段,开发公司就不负责任地大肆宣传,误导购房人与其签订购房协议,这样,既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另外,由于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难免有些投资、计划、规划、施工等问题尚未解决,各种开发手续尚未办结,项目的环境、楼层、房型、设施、质量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建设或合法开盘的日期也不确定,一旦发生风险危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获得合理维护。
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另外,国家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定款性质的费用。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提醒市民,购房时一定要先注意商品房项目广告上是否标示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直接登录汕头市房产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查询,或者直接向所购物业所在地的土地房产交易所了解物业的预售批准情况。另外,购房者在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时,还需留意楼盘分期开发建设的预售许可范围,因为市房管部门可能会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分期发放预售许可证。市民购买时,必须认真核对其栋号、楼层、名称等信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该局表示,如果发现有违规预售商品房的行为,市民可投诉举报。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