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ww.3puok.com 2015-02-26 1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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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搜铺网讯
之前,要想落户洛阳,真的没那么容易,但今后户口迁移方面的限制条件将放宽——想当“洛阳人”,简单多了。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市政府日前下发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从今年开始,洛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同时全面放开中心城区以外县城和乡镇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户口迁移限制条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 落户中心城区条件将放宽
《通知》提出,我市将全部放开中心城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洛龙区及高新区、龙门园区、伊滨区)以外县城和乡镇落户限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稳定经济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均可迁入。
在中心城区户口迁移方面,限制条件将进一步放宽
1.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和进行公益事业的人员,以及通过购买、继承等途径获取合法房产产权的个人,准予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2.取消身边有子女的父母投靠我市子女入户限制;取消投靠父母入户子女的年龄限制;对因赡养或抚养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依无靠的残疾人须迁入户口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和公证机关公证,赡养或抚养关系确实存在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
3.放开中心城区毕业生入户的学历限制,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实行自愿落户
4.在城市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准予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 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将陆续出台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并非一项简单的改革,它与迁移人口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工作密切相关。
为此,《通知》要求,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后,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按户口性质区分的政策进行梳理和修订,不得以户口性质为行政管理条件,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证明,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迫办法办理落户和“冻结”户口。
同时,我市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农业、卫生和计生、法制、国土等相关部门也将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或修订人口就业、居住、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以保证户口迁移人员落户后能享受到应有的市民待遇。(记者 韩铁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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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此前准予落户的几个条件
据2008年《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
1 申请迁入户口的人员,凡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准予迁入
2 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和进行公益事业的人员,以及通过购买、继承等途径获取合法房产产权的个人,准予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3 对来我市工作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含各类非统招毕业生)实行自愿落户;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在城市先落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登记为常住居民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入亲属户口或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4 取消身边有子女的父母投靠我市子女入户限制;取消投靠父母入户子女的年龄限制;对因赡养或抚养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依无靠的残疾人须迁入户口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和公证机关公证,赡养或抚养关系确实存在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
5 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被民营企业正式聘用满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务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外来人员,准予其本人在就业地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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