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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方政府“国五条”细则出台强烈呼声中,截至3月底大限时间前,继北京、上海之后作为一线城市的深圳,今日晚间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在其官网正式挂出《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从完善房价调控、税收征管、继续实行限购以及增加住房和用地供应等8个方面出台楼市调控措施。
相比北京、上海的楼市调控措施而言,深圳“国五条”细则几乎重申广东省版的房地产调控细则,对于焦点问题的二套首付房贷比例提高与否、二手房20%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等并未详细提及。
通知指出,严格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管理,促进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进一步完善稳定房价工作机制。根据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情况,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
日前深圳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8.6%,实际增速比上年加快1.6个百分点。这是否也意味着深圳今年的房价增幅或达8.6%。
通知再次重申,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根据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杜绝通过补缴社保、多重户口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行为。
今年3月中旬,深圳市再次对于高价盘启动“限涨”措施,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
对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指出,为避免房价过快上涨,严格落实“国五条”细则有关规定,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
相比其他城市细则而言,深圳市也无一例外重申加大商品住房和用地供应,加大保障房建设以及市场监管,市场预期等措施。
据悉,依照“国五条”的要求,至少有35个城市(26个省会城市、4个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不含港澳台)需要在本月31日前出台房价控制目标。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厦门、济南、天津、合肥,大连,厦门以及贵阳等地方版细则出台。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