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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因其中手续繁杂,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占据优势,所以导致其中被“误读”的情况很多。值315消费者维权季到来之际,编辑整合购房者购房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提醒购房者今后购房要注意哪些危险行为。
1、不要被“同等档次”迷上了眼
案例:李先生看中了一家精装修的楼盘,样板间十分漂亮,正是他心目中的房子。于是就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橱柜采用A产品或同等档次产品;地板将采用B产品或同等档次产品……但是,当李先生收房时却惊讶地发现,实际上楼盘的装修材料使用的是其他品牌的产品。橱柜、地板、门窗一看就比样板间差多了,他和其他业主一起去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这时候把“同等档次”条款给搬出来了,弄得李先生吃了哑巴亏。
律师提醒:在购精装修房过程中,经常遇到这种“同等档次”的问题。律师分析,就同等档次问题而言,应当由合同义务履行一方(开发商)来承担。作为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此类条款的约定,争取列明装修材料的具体品牌和规格,如果不行,也要争取约定届时根据实际使用材料的价格返还差价,以减少损失。
2、须搞清楚建筑面积
案例:庞女士于2011年7月购买的房子,12月底收房。收房时,开发商要求她补充多出面积的房款。开发商指出,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她须补充房款,房子的建筑面积,开发商说包括房屋的挑台、突出房子墙面的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勒脚等。庞女士觉得,这些都不应该算在面积之内,为此发生纠纷,闹上法庭。
律师提醒: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的永久性建筑。根据有关规定,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等情况都不应计入房屋建筑面积之内。
3、不是所有定金都能退
案例:2011年5月,张女士按照一份传单上的介绍,来到长春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楼盘销售中心。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将总计10000元现金交给该售楼处,作为房子的定金,并签定了一份购房认购书。过了几天,张女士发现房子并不是如售楼小姐说的那么好,遂改变了购买想法,但售楼小姐告之,无论买不买这套房子,10000元现金都不能退还。
律师提醒:定金是因为买卖合同而存在的。如果消费者交付了定金,但没有签定任何购买合同的话,那么在买房者请求退回定金时,开发商有义务将该定金全部返回。即便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违约在先,比如在销售时,有意隐瞒事实,此时买方人要求返还定金,开发上应该双倍返还。
4、广告也是要约条件
案例:张先生去年在高新区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商品房,住进去之后,他发现现实情况与楼书上的宣传差别很大,硬件设施也不到位。楼书里提到24小时保安、车位设置1∶1、门禁系统完备等等。住进来以后,24小时的保安时有时无,尤其到了深夜根本不见有人巡夜。现在该小区的业主们已经入住半年了,但有的单元门的门禁系统和可视对讲没安装好。他和其他业主多次找所在小区物业,物业说多等等,他们会慢慢解决的。
律师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文解释,虽然在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出“24小时保安、车位设置1∶1、门禁系统完备”等服务,但是这些服务已经构成了“吸引消费者去买房”的必要条件,也就是成就了双方的合同签署,这就相当于一种要约的形成。购房者在遇到这种情形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做到在楼书、广告上所宣传所“许诺”的东西,因为这是构成双方的合同义务的内容。假如双方在经过协商无效后,购房者可以将对方诉上法庭,在掌握好证据后一般法院都会采信,并判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相关的责任。
5、临时停车位应不应该收费
最近,某楼盘的物管公司在小区里张贴告示,称小区里非常抢手的53个地面车位将开始收费。这则告示在业主中引发了很大争议。业主们认为,价格只是一方面,即使业主愿意花钱,问题的关键是临时停车位还是不够用。“买房的时候还没买车,对车位的事情没想太多;但现在的临时车位这么紧张,收费又这么高,真是头疼。”正在装修新房的业主邵先生在犹豫着要不要搬这个新家。
律师提醒:老小区,由于历史原因,其停车位大多不能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近些年在长春一些新建的小区内,车位配比虽达到1:1甚至更高,但多数为“只售不租”的地下车位,地面临时车位较少。在地下车库和车位动辄售价30多万/个的情况下,临时车位成为业主争抢的资源。因此,购房者在买房之初,应该根据小区平面规划图,向开发商详细了解车位的规划设计,并在购房合同中对此进行约定。
6、周边不利因素影响业主生活
杨先生家住南关区一个老小区内,他家这栋楼正对着边上一家大酒店的厨房排烟管道。虽说这居民楼和酒店之间有二三十米的距离,可是由于酒店的烟囱装的太低,而且居民楼又在酒店烟囱的下风口,杨先生一家饱受油熏之苦。“一开窗,油烟就飘进房间里,熏的难受。”
律师提醒:很多时候,一个小区的居住环境舒适与否,并不仅仅靠规划红线内的精美布置就能达到,楼盘周边的不利因素,也经常影响住户的居住质量。
小区外部环境最看重的就是水、声、光、热四大要素,工厂、大型饭店、变电站、垃圾处理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运输公司等往往是污水、废弃、噪声的污染源。具体来说,住宅建设应避开严重的交通噪声的干扰,有效防止尘土及工业有害排放物的污染和侵害,住宅建筑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因此,当购房者初接触要购买的房产项目时,要记得看看楼盘所在区域的综合规划资料,做到心里有数。
据中国搜铺网( 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