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从即日起,太原市楼盘如存在违规预售、销售现象,其网签资格将被暂停。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获悉,从6月份开始,太原将对在售楼盘开发企业和房产经纪机构进行一次长达7个月的集中整顿。
根据太原市房管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检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在售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项目,时间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房地产监察队将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情况查实的对其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网签资格。对拒不改正的,将通过房地产信息网、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曝光并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函告国土、工商、住建等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建议降低或吊销其资质。对情节严重、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监察大队将申请法院强制制止其违法行为。
此外,记者了解到,市民如遇此类违规现象,可拨打12319、12345等热线进行投诉。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对于房地产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但设立展示中心进行宣传展示的,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非法销售商品房,以认购、认定、选号、收取会费等变相预售或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在营业场所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开始进行销售的,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销售现场按照统一式样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公示;是否使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进度(有明确的购房人信息:如电话号码139XXXX1234等)等预售信息。是否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和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备案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是否存在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氛围、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的行为;是否存在超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范围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是否存在故意规避住房限购政策,协助购房人违规取得购房资格的行为;是否存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炒卖房号、赚取销售差价、签订“阴阳合同”、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等违规行为;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经处罚后继续违规销售的行为;是否存在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房地产项目已基本销售完毕,在房屋交付使用阶段的,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行为;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为。(如:擅自将楼顶平台卖给顶层业主、将小区内绿地卖给底层业主、将小区内公共场地改为车位销售等);是否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况。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