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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保障性租赁房住户符合条件可迁入公共户
  • www.3puok.com 2011-08-19 11:47:32 
  • 中国搜铺网

           摘要: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有特殊情况的,即在上海确无他处落户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公共户”。

           保障性租赁房住户符合条件者可入“公共户”

           据报道,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有特殊情况的,即在上海确无他处落户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公共户”。具体规定是,对上海农业户口承租人和来沪人员承租人,不办理户口迁移,由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为其办理居住登记。

           上海非农业户口承租人在上海有他处住房的,可将户口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在居住地进行居住登记,如果申请人在上海确无他处落户的,可凭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户口迁入意见书及其他材料,申请将户口迁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择址设置的“公共户”。

           公安派出所会定期对“公共户”进行清理,一旦发现“公共户”人员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已购置房屋的或退出保障性租赁房的,会根据其事先签署的一份书面承诺书,要求其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此外,如果父母符合落“公共户”的条件,孩子也可以随家属迁入,关于是否能享受到的教育问题,这应该是由教育部门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来确定。

           可凭身份证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顾月弟表示,目前,上海的户籍可分为“公共户”、“集体户”和“家庭户”三种。集体户口是为了解决本单位或本行业相关人员的问题。“公共户”则是解决市内户口待定的;落户困难的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的;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这六类人群的户口迁移上的问题。

           设立“公共户”的目的是在解决本市常住户口中部分特殊困难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市内户口迁移方面的一些问题。但他们都还是上海市常住户口,在待遇上没有区别。不过‘公共户’没有户口簿,市民如果需要使用,可凭身份证直接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