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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民房
  • www.3puok.com 2011-05-19 10:48:15 
  • 中国搜铺网

    因亲戚暂被调去外地工作,家中暂空一套房子,本人代亲戚出租北京市朝阳区双花园西里10号楼2单元102房屋,4月初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李学辉打来电话说要给介绍客户,询问了对方的大概条件后,同意见面谈,看租户李志杰和沃居业务员李学辉人比较老实,租户又符合我们只租家庭居住的要求,所以约定4月3日签约,签约的中介业务员名为张海峰,李学辉也在场,双方协商合同生效日是在4月10日,出于对双方的约定及诚信表现,我们与李志杰互相交换了证件复印件,其中含他要的房产证复印件,为安全起见,在证件上我们写着:只限此次租房使用及日期2011年4月。合同签订后,按约定的我们支付给这家北京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费3900元。索要发票时,对方说没带,只是拿了一张其公司的装修配货明细单当作收据开给我们。

      我在4月6日把房子清理干净,家具未搬走,全部留在房屋内,并把房屋的两套钥匙及家中的电卡交予租户李志杰,(煤气费和水费在交房前已与有关收费机构结清款项),李志杰告诉我要回老家去接父母及家人,于是房子没有入住,我也一直没有与他联系。

      在5月1日时,因我要离开北京几天,所以打算前去与李志杰一家打声招呼,却发现房内租户不是与我们签订合同的李志杰一家,房内从当初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居住5人,最多不超过6人,变成了中介公司与现租户签订的合同中的现住10人,最多不超过16人。房租也从4000多涨到了5000多。

      打电话询问李志杰,他说与中介的李学辉联系说退房,并询问了需不需要通知业主,李学辉告诉其不用通知业主,免得业主担心,他们可以代为处理...于是中介公司把本该属于业主的两个月违约金私自退还给李志杰,并私自把房屋转租给公司作为集体宿舍,自始至终没有通知业主一次。

      找中介公司理论,对方说签订的合同内有条:如乙方申请退租,丙方可全权代理甲方经办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可是合同内也有条是: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与丙方无关。(这是中介张海峰写的)自始至终,我们没有给过这家中介公司任何的委托授权书,也没有给他任何的证件,他却把我们当初给李志杰的证件拿到外面谎称是业主授权全权代理的。现租户就是这么被他骗着签了合同。北京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也成了合同内的甲方。

      我们把事实告诉了现租户后,对方同意只要中介公司把租金还给他们,并按合同赔偿,他们就离开,可是中介公司不愿意解决此问题,还告诉现租户:如果现租户搬走,他们就算现租户违约,并不退款,还告诉现租户,必须有他们的书面通知才可以搬离我们的房子。

      多次去中介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对方都是拖延态度,后来干脆告诉我们:你去起诉吧,判你赢我就赔。还有一个经理直接告诉我们说:这合同条款本来就是擦边球,你去起诉,法院也得拖个一年半载才能判,耗着呗.......

      他们现在也没有支付业主任何的租金,我们也清不出去人。当初李志杰支付给我们的三个月房租,因其未按合同条款提前30天通知我们退租(自始至终就没通知过),合同内有条申请退租需要赔偿业主200%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他又占用了该房屋一个多月,所以他支付的房租已经结算清楚,现租户已经免费使用该房屋9天,他们把房款直接打到了中介的指定账户,中介并没有给我们一分钱。曾打电话报警,警察也对此事无能为力。

      找中介索要房屋、询问他们有何权利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业主转租房屋、退还李志杰房租,损害业主利益(李志杰的剩余房租是业主该得的违约金)时,他们就咬着合同内那条“全权代理”的条款说:他们可以代业主处理一切该出租房屋的事宜。

      现在,我们真的不知道要用什么方法来维权。听说他们的恶行已经在各个机关部门都有记录。而且这么久了还没有被取缔,我真的不敢想我们这还有没有戏维权成功。

      网上对这家黑中介的恶行记录更是极其多。听说他们是黑社会,所以很多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很多网友爆料说这家黑中介专门利用其公司的员工冒充租房者,把从房主手里骗来的房子再打成隔断低价转租给其他租户,最可气的是再冒充房主和中介发生矛盾,把租户赶出去........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也希望能够还我们弱势群体一个公道之说。还社会一片蓝天。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