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日前,宝安区安全管理委员会从全区筛选出今年首批区挂牌督办的100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
宝安区房屋租赁办按照《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所列房屋将列入“禁止出租类”管理:一、不予受理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二、已经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应当依法撤销,并及时通报当事人和相关部门;三、违法出租的,查明违法事实,依法处罚。同时,要求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立即研究整治方案,采取强硬措施,务必在6月1日前完成整治销号工作。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