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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遭遇银行、房地产商或购房中介阻挠的情况在未来有望得到遏制,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三类人员”住房公积金建账建缴的工作力度有望加强。昨天,省住建厅厅长李建飞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截至2010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14.24亿元,增加5.22亿元。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65.41%,缴存职工人数达到50.81%,缴存额达到32.38亿元。
鼓励有条件的村委会干部缴纳公积金
据了解,目前农垦的农场社区还有5万多员职工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为了让更多人获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专项行动。各分支机构会同委托银行相继成立“扩面增存”催缴小组,通过上门催缴,加大对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三类人员”住房公积金建账建缴的行政执法力度,有条件的市县将农村两委干部纳入缴存范围,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探索农民工、农民缴纳住房公积金模式,研究建立住房公积金全覆盖。查处、纠正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行为。目前,我省绝大多数市县城镇干部职工缴存比例已经达到12%。
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贷款遇阻说“不”
据悉,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严肃纠正妨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各受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不得误导、阻挠、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申请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按照与中心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个人申请,首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委托银行不按委托合同执行的,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可暂停委托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要尊重购房人平等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凡无正当理由拒绝缴存人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参照“捂盘惜售”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力争将儋州试点工作做成全国示范项目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28.8万套,并完成6.5万套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完成13.2万户农村危房和库区移民危房改造,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积极做好儋州试点项目贷款工作,力争将试点工作做成全国示范项目。
据了解,儋州是国家确定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28个城市之一,其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计划建设3400套经济适用房得到住建部的肯定。
去年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65.41%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运分离、统一核算”;省住房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委托与受委托关系,实行“中心自主运营、银行受托结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联网、信息共享”。确保新信息系统于今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营。
据介绍,2010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2.38亿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24%;缴存人数508139人,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12%。当年发放贷款14.24亿元(含儋州试点项目贷款800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06%;贷款余额28.57亿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05%,均超额完成年初任务目标。
截至2010年底,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65.41%,增加18.94个百分点。缴存职工人数达到50.81万人,增加16.24万人,增长46.97%。贷款率为33.19%,沉淀资金40.65亿元,增值收益10057.46万元。
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14.24亿元,增加5.22亿元。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5.81亿元,占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的41%。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