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2003年5月2日,北京,一名戴着口罩的市民在阅报栏阅读当日的报纸。报纸上刊载有SARS疫情的信息。
2003年6月17日,马来西亚吉隆坡,时任中国卫生部常务副部长的高强在接受记者关于中国SARS疫情的采访。
2003年4月16日,广州,市民领取“防治指南”。
信息公开,被认为是SARS最重要的“遗产”之一。疫情公开带来的社会情绪稳定,让政府改变观念。建立健全公民知情权基础上的信息公开制度,也成为了共识。SARS五年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公开”成为常态。
“‘非典’疫情,以及由此引发的我们治国理政理念的转变,和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政策的调整,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来说,还是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来说,都是一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
——2013年2月1日,《求是》刊发温家宝文章,回顾十年前“非典”
“之前的疫情,各地想办法捂着、堵着,信息被严格管制。那年4月20日之后,政府和媒体放开了。”3月21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回忆。
2003年4月20日,是SARS疫情信息公开的“分水岭”。
十年前,周汉华的另一个身份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起草小组组长。
2003年4月20日,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高强主持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北京“非典”疫情真实数据。
周汉华说,SARS疫情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加速立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非典”后十年政府信息公开影响深远。
流言引发恐慌
SARS信息在国内大面积传播并引起恐慌,开始于2003年2月的广州。
当时,中国第一部地方性信息公开法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那年1月1日生效,但疫情公开落在了流言后面。
2月11日,广州召开全国首场“非典”疫情新闻发布会。之前各种“怪病”流言已通过短信、电话等四处扩散。
“有的称只要和病人打个照面,或同乘一辆公交车都可能得病”。2004年,沪粤两地传播学学者调研发表《广州非典型肺炎事件中的流言传播调查》,记载了当时的恐慌情绪。流言引发恐慌,广州出现白醋、板蓝根抢购潮。
2月11日,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广东感染“非典”患者305例,死亡5例,并称疫情已得到控制。
新闻发布会打开了媒体报道的闸口,但相关新闻到2月14日戛然而止。
后来很多报道都提到,当时人们以为这事结束了。
事实是,“非典”疫情一路北上。流言在各地传播,抢购风潮在北京等地蔓延。
“各地都栽在信息不公开上。”2013年3月20日,周汉华回忆,因为信息不透明,导致情况越来越严重。
多名北京媒体人士回忆,2003年3月“非典”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时,但媒体很少有报道。
沪粤传播学者研究认为,当时流言长时间、大面积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两大正式权威信息渠道——政府和媒介迟迟未对这一重大信息公开。
公开不是“洪水猛兽”
“大家担忧信息公开,把其当做‘洪水猛兽’,怕一公开就乱了。”周汉华回忆,2003年之前,信息公开还是很敏感的问题。
“记得2002年,央视新闻调查做了期特别节目,取名‘你有权知道’,结果审片人没看节目,光看这5个字,就给毙了。”周汉华说,上世纪90年代末,他刚接触“信息公开”课题时,名字都不叫“信息公开”,而是“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
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曾主管公共卫生及传染性疾病防治,3月22日他回忆,SARS前,对于突发性疾病的信息,卫生部门一般采取“内紧外松”的政策。
首次有关北京“非典”疫情的官方报道,出现在2003年3月26日。新华社援引北京市卫生局消息称“非典得到有效控制,病源没有向社会扩散。”
实际上,北京接诊“非典”患者始于当年3月初,从山西来的病人短期内相继病故。302医院10余位医护人员受感染。
公安部前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打开天窗说亮话——新闻发言人眼中的突发事件》一书中说,“长久以来,对突发灾难和社会负面事件,往往是‘多做少说’,有时还‘只做不说’,时常‘开门讲成绩,关门说问题’”。
“打开天窗说亮话”
信息封闭,疫情在发展。
2003年3月27日,世卫组织宣布北京为疫区,并在4月2日发出旅游警告。
4月3日,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非典”已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国工作、生活、旅游都是安全的”。
301医院退休医生蒋彦永通过电视听到张文康这番话“很愤怒”,决定写信告知媒体自己了解的真实信息。4月8日,《时代》杂志采访蒋,并在当晚将内容上网。
次日,北京被举世关注。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闵大洪,后来在论文中回忆,当时信息不公开导致SARS蔓延等评论纷至沓来,“中国政府承受巨大的国际压力”。
一周后,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胡锦涛强调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疫情。4月19日,温家宝警告,所有不报或瞒报感染病例的官员,都将面临严重后果。
分水岭随后出现。
4月20日,时任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长孟学农被免职。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公布北京确诊非典339例。
此后,从2003年4月26日到6月24日,60天里每到下午4点,中央电视台直播卫生部“每日疫情通报”。毛群安等三名发言人轮流主持。
“过去我们对信息公开有恐惧,总觉得公开了,是不是老百姓就很恐慌、社会不稳定。但事实证明,信息公开反而有益于稳定人们的情绪。”3月21日,SARS时期“临危受命”出任卫生
部新闻发言人的毛群安回忆,“这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以后遇到类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是要信息公开。”
催生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场危机,成为变革的机遇。”公安部原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这样评价。
“在SARS之后,‘内紧外松’的观念有些变化,更主动地对于传染性疾病采取公开态度。”殷大奎3月22日回忆。
在武和平看来,抗击“非典”的意义已远远超过其成功本身,“因为它悄然引发了一场脱胎换骨的革命,实现了突发事件信息从‘基本不说’到‘一定要说’的历史性跨越。”
是“非典”这个病菌倒逼,所产生的强大反作用力,催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大地“呱呱降生”。
2003年9月22日,国新办在北京顺义举办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这批学员被称为“黄埔一期”,毛群安即是其中之一。
第一期培训班结束时,国新办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是国内期待、国外关注的大事。
这位负责人说,“非典”让大家更加感觉到让老百姓有知情权,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非常重要。
在SARS期间,国新办一共举行了八场新闻发布会。这个时期,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吉林、深圳等地,也纷纷建立起新闻发布模式。
“非典”过后,国内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铺开。
据报道,至2010年底,中央13个部委、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党委,都已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并建立起新闻发布制度。
加快立法进程
SARS结束后的两年,全国各地涌现出信息公开地方立法热潮。
据周汉华统计,2004至2005年,全国有308个地方制定了相关法规。他认为,这是“非典”加速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具体表现。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确立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周汉华说,条例起草过程中一直坚持这一原则。
条例实施后,政府主动公开的范畴拓宽至各个领域。而公民申请公开的内容也逐渐扩展,诸多案例见诸报端。如律师李劲松申请多个中央部门公布“三公”数据等。2012年,一名大二学生要求公开“表叔”、陕西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也被社会高度关注。
2012年12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5周年,北京大学举办的“信息公开与政府创新”研讨会上,有专家评价中国政府网站的可用性和内容丰富度在显著提高,在主动发布信息的同时,各地、各部门及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在一些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学者们同时认为,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指出,公开的尺度还不够宽,法律保障还不够完善。
作为多年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专家,周汉华坦言,“尽管目前已经有了国家法规,但距离真正的阳光政府,还有比较远的距离。”
他认为,正是当年的“非典”风波,“暴露出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严重滞后不足,也使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周汉华说,信息公开的意识影响着决策者和执行者的思维方式,“过去是规定公开才公开,现在是没有例外即公开。”
SARS推动官员问责 (SARS期间一批干部因防治不力等被处理,以下为2003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的不完全统计)
●北京 时任北京市长孟学农免职。
●内蒙古 处理63名干部,其中县级干部3人
●河北 涿州市3市领导被撤职,5干部受处分
●河南 驻马店一副县长、一副区长和两院长受处理
●山西 霍州医院院长撤职。5月又处理一批
●山东 枣庄市、泰安市11名干部被处分
●辽宁 兴城市2名乡卫生院院长被处分
●甘肃 渭源县莲峰镇党委副书记被免职
●天津 一区干部“非典”期间私自出差被行政警告
●宁夏 石嘴山市一名院长等9名干部被处分
●四川 南充市卫生防疫站长等18名干部受处理
●重庆 铜梁县石鱼镇卫生院院长被免职
●广东 梅州市转水镇卫生院两名负责人被免职
●江西 赣州市龙南县10名干部受到严肃查处
●广西 岑溪市三堡镇卫生院院长被免职
●湖北 咸宁市嘉鱼县长等12名官员受处分
●湖南 长沙疾控中心主任等7名干部被处分
●浙江 遂昌县卫生局疾控中心主任被免职
●江苏 查处122名责任人,其中县乡干部16人
●海南 定安县卫生局长等9名干部被处理
●安徽 阜南县交通局长等5名干部停职或撤职
●陕西 宝鸡市、兴平市各1名防疫站长被免职
■ 信息公开方式
新闻发布会
政府部门就具体事件主动召开发布会,是目前较普遍的方式。
政府网站
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政务信息并提供服务。诸多部门也陆续开通官方微博。
服务“窗口”
公共服务大厅窗口,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提供对应信息。
移动通讯
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就具体议题向市民提供信息。
政府出版物
包括书籍,办事手册、服务手册等,集中提供领域内信息。
依申请公开
相关政府部门按公民、法人以及相关组织的申请,公布被申请的相关信息。
■ 相关新闻
信息公开发展历程
●1998年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成立“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课题组”。
●2001年底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紧接着明确了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任务。
●2003年1月1日
《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早立法尝试。
●2003年4月3日
北京疫情严重的情况下,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中国是安全的”。
●2003年4月20日
国务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疫情真实数字。时任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长孟学农被免职。
●2003年4月到6月24日
卫生部连续举办67次新闻发布会,是举办发布会最密集的时期。
●2003年8月24日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
●2003年9月22日
国新办在北京顺义举办了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
●2005年3月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2008年5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至2010年底
中共中央13个部委、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党委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同时,31个省委、自治区党委、市委都已经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
据中国搜铺网(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