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搜铺网讯
“维护社会秩序,人人劳动干活”,当民警讯问嫌疑人李某华的作案动机时,他脱口而出的竟是这样一句话,让人目瞪口呆。而自2008年至今,他从山东潍坊流浪到广州、深圳,用榔头砸头的方式先后将7名“站街女”砸成了重伤,直至日前被宝安警方抓获时,他衣服上残留的血迹仍清晰可辨。
1月7日晚7时许,宝城7区甲岸村一条偏僻的小巷里,女子阿玲准备返回住处,这里距她租住的地方不到500米。突然,背后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刚扭头,借着昏暗的灯光只看到一名男子颌下显眼的络腮胡子,头上就传来一阵猛烈的剧痛,她还来不及呼喊就瘫倒在地。在晕厥过去的那一刻,她想起不久前曾和这名男子有过一次性交易。过了20多分钟,一名路过的人发现了受伤的阿玲并向镇南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阿玲送往医院救治。民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很快掌握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作案的是一名30多岁的流浪汉,身穿一件邋遢的蓝色西装,蓄着络腮胡。围绕这些线索,派出所案件队长阿春和同事决定在广场、草坪等嫌疑人可能出没的地点进行伏击,伺机抓捕。1月10日晚上9时许,一名流浪男子出现在宝安都之都广场一角,民警已在这里连续蹲守了两天,队长阿春一看,说“就是他,没错”。民警立即上前表明身份将嫌疑男子控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榔头一把。
经带回派出所审讯,嫌疑人李某华(男,35岁,山东潍坊人)竹筒倒豆子般地交代了自己的犯案过程,从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开始,他在老家山东潍坊就发现有很多妇女卖淫现象,他觉得这样很不好,他要“维护社会秩序,人人劳动干活”因为这个原因开始讨厌卖淫女,当时就买了一把榔头随身带着,专砸失足妇女。作案之前,他一般还会和“站街女”发生关系以确认其身份,事后还会将其随身财物抢走。
李某华称,他先后将7名“站街女”砸成重伤。自2011年10月份到深圳流浪以来,李某华说自己在流浪的同时,一直没有放弃过对失足妇女的寻找,每次作案前都在市场附近观察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确定路边招嫖的是卖淫女,然后就在偏僻路段用榔头砸她们的头部。他在宝安西乡、新安两个街道流浪期间,先后作案3起,最后这名卖淫女阿玲是发生关系后过了一个月才作案的,将阿玲砸晕后,他还从阿玲身上搜到了1200元钱,自己留了500元,剩余的700元埋在山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中国搜铺网( www.3pu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