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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零售药店即日起进行自查自纠
  • www.3puok.com 2010-04-23 12:12:43 
  •   记者1日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东莞市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对照GSP(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

      1日该局下发通关规定,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购销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票、账、货必须相符,开具、索要税票,购销记录必须真实、完整。与此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出库复核制度,随货同行单留存购买方,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返回销售方。

      此外,药品零售企业还必须严格执行购进管理制度、凭医师处方销售制度,“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时应索要标示医疗机构名称、执业医生签章的原处方,相关处方至少保存二年,同时按规定出具相关的销售凭证。”

      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重违反GSP管理规定的,依法采取撤销GSP认证证书、核减《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吊证、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