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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七项措施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 www.3puok.com 2009-12-26 11:42:35 
  •       为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保障市民放心消费,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提出七项具体要求。 

          记者了解到,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以粮食、食用油、鲜肉、蔬菜、水产品、食用菌产品、禽蛋及其产品、熟肉制品、糕点、水果、酒、儿童食品及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地区、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以及餐饮单位为重点监控对象,针对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监测和监控力度。 

          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生产和经销糕点、熟肉制品、食用菌等重点品种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销售,严禁使用过期霉变原料加工元宵,对发现问题的企业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春节庙会、旅游景点、民俗旅游村(户)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的检查。 

          按照《北京市庙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北京市乡村民俗旅游户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增加监督检查频率,加强对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规范餐饮器具消毒操作,严格落实冷荤“五专”制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进行整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使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清查餐饮企业违规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的行为。 

          (三)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加强北京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蔬菜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控。加强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菜市场、农村小商店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四)加强对动物产品的检查,加大对鲜肉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外埠鲜肉及冷藏运输车辆进京路口的检疫消毒制度,落实“场厂挂钩”制度和鲜肉复检制度;严禁活禽交易;加强对动物产品冷库的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指定路口进京、场外鲜肉交易、伪造检疫票证等违法行为。 

          (五)加大对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学校、建筑工地、餐饮单位、市场(及庙会)周边以及社区、交通枢纽等地区的无证照摊贩或游商。  

          (六)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流动人口聚集区的检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流动人口聚集地区的检查,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有效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的危害和风险。 

          (七)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及处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部门工作职能,落实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单位要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在接到市政府要求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的命令后,相关部门须于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开始应急处理工作。 

          记者还获悉,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还成立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临时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