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一年前与某公司签《认购协议书》(店铺),并交付定金贰万元。协议书注明了店铺位置、面积、单价及总价,签约面积为85.14平方米,(已含公摊面积在内,经专业人士测量实际建筑面积约71平方米)。现在,公司通知签订合同,面积增加到98.56平方米(未改变原设计的位置及尺寸),公司称购房要承担25%的公摊面积,其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除以0.75(我认为,应为建筑面积乘以125%)。同时,该公司在未征求购房者意见情况下,擅自将原设计规划的四通八达的横向通道改建成店铺,改变限制了客流流向,严重地影响了认购房的利益。
请问律师:
1、其增加的面积是否属欺诈?
2、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是否合理?
3、其擅自改变原设计规划我该如何维权?
王良斌律师答:
1、经我们测算,增加的面积超过了3%,如业主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超过的面积属于业主所有,不用给开发商付费用。
2、公摊面积的计算公式是根据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等计算出来的,对75%是否合理不好表态,具体情况不明确。
3、擅自改变原设计规划您可以向规划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