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旁边的治安亭,每天下午,收费员老曹(左)都要来这里上班
广州白云区鹤龙六路摆摊档主们每月被要求交六七万元费用
7月1日午后,广州市白云区鹤龙六路上,一个绵延一里多长的“走鬼”市场人流熙攘,走鬼档摊主们和临街店铺店员们卖力地抢着揽客,现场一派喧嚣。
收费员老曹正向摊主们收钱,照规矩,每个固定摊位除了交800元押金外,每月须上缴300-800元的“卫生费”,新入驻的摊主还要交1500-3000 元的“进场费”。那些每天临时摆卖的流动摊档,每摊每天交十几到几十块钱。所有收费,只给开具一纸白条。除非下大雨或接到通知,“走鬼”市场每天开放,周一至周五有早市和夜市,周六、日全天开市。老曹说,这样子每月能收六七万块钱。
稍早有广州市民向羊城晚报报料称,鹤龙六路“走鬼”街扰民,居民两年来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都得不到解决。这里是否是广州市统一设立的流动摊贩疏导点?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个颇具规模、生意兴旺的“走鬼”市场,是个违法违规的“黑”市:占用公共道路,私设市场经营敛财,严重侵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该区域正常的社会秩序。
那么,是谁在占道敛财? 收的是什么费? 谁收的,又去了哪里? 羊城晚报记者以“走鬼”身份蹲点鹤龙六路进行了调查。
商贩小吴及几位受访摊主谈到每月缴纳的份子钱时,私下告诉记者:其实就是保护费,交了就不会被打被赶了。对于这笔钱的去向, 摊主们有的说交给政府,也有的说交给“老板”。至于“老板”是谁,摊主们说法各异,收费员们也三缄其口。
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占用公共道路进行经营、收取“保护费”敛财、不给就打人赶人,均属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依法勒令停止不法侵害行为、罚没其违法所得。
既然违法,为何长期无人管?羊城晚报记者分别致电当地城管、公安、“三打”办,反映鹤龙六路“走鬼”市场的情况,除了白云区城管执法局明确表示, 该地不允许摆卖外,其它部门或称那是政府行为,或称不归自己管。
曾任广州市人大代表的朱永平认为,非法集市的长期出现,原因很多,包括相关市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缺位, 当地村集体的地方保护主义,小商贩的利益驱动,周边居民的法制意识与维权意识缺失。鹤龙六路“走鬼” 市场暴露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失职及不作为,应进行追责。同时,要切断非法集市的利益链,从根本上取缔非法集市。
截至记者发稿时, 这个占道经营的“走鬼”市场,仍照常开张。
人行道上用黄漆写的摊位号,摊位刺眼地“骑”在盲道上
只要交够钱,谁都可以在这条路上随便摆摊做生意
“买路钱”开路 “走鬼档”占街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有个非法占道经营的“走鬼”市场,每年“保护费”入账近百万元, 一直以来无人过问。为了深入详实地了解清楚鹤龙六路“走鬼”市场的情况,羊城晚报记者以“走鬼”身份每天傍晚准时“摆摊”,所见所闻,叹为观止……对于鹤龙六路的“走鬼”市场,城管、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是否有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认为,非法集市涉及的城市道路规划、治安、卫生等问题,分属规划、公安、环卫等职能部门管辖。
“非法集市的长期存在,不止有城管人员的失职行为,也涉及其他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曾任广州市人大代表的朱永平认为,当地村集体的地方保护主义、小商贩的利益驱动、周边居民的法制意识与维权意识缺失等,也都是问题之一。
“走鬼档”划地圈钱
“走鬼”集市收费员老曹的任务是收取“临时摊档费用”,为“走鬼”安排摆卖点。摊主们大都认识他,“要在这里找摊位,得经过老曹”。广州市流动商贩服务网上的公开资料显示,鹤龙六路并不在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名单内。
入夏之初, 年近50 岁的湖北人吕寅相中了一块摆摊“旺地”。来穗十年,凭多年“走鬼”经验,这里是广州城郊少有的可以赚钱的地方。
多年来,吕寅夫妇俩一直做“走鬼”谋生,对广州城内流动摊贩聚集区了然于胸。一说起哪个区、哪条街的“走鬼”档热闹或冷清,适合卖什么,会不会被赶,收费情况等等,都是娓娓道来,心里俨然有张广州“走鬼地图”。
吕寅看中的“旺地”, 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这条路上的“走鬼”市场约有几百个摊位。这里是当地最繁华的路段,地铁公交接驳、店铺林立、人流如织,很适合他的烤饼生意。
下午5 点多,鹤龙六路上的“走鬼”市场开始了一天里最红火的生意。
从人和地铁站B 出口沿106 国道往东,数百米宽的人行道上,密密麻麻地摆满了搭着红蓝色帐篷的摊档,一眼望不到头。不少商贩直接推着小车、摆张桌子,或者席地叫卖。很多摊档“骑”在黄色的盲人专用道上。
因为交通网络汇集、人潮汹涌,这里是人和镇最繁华的街道,但场面混乱。
记者发现,整条“走鬼”街市用白色或黄色漆划分好了摊位和编号,有的摊档地盘有三五十平方米。数百米长的人行道几乎全部被侵占, 不少行人被逼上了机动车道,许多违规营运的摩托车、三轮车、中巴在路边穿行揽客。
除非下大雨,大约下午五点开始,商贩们便陆续出来摆摊营业。烧烤、臭豆腐、粉面、煎饼之类的饮食摊位上食客络绎不绝;水果摊像小批发市场一般,一车一车地运货过来;各种服装、饰品、鞋帽、箱包、皮带、电子产品等也一应俱全……“走鬼”摊档的火爆人气与街边冷清的店铺形成鲜明对比。记者摆摊时,店员和摊主各占一边,用喇叭或大声吆喝招揽顾客。店铺与“走鬼”的暗战几乎每天上演。“店里有的,走鬼档里也有,店铺成本高,东西就贵点,附近居住生活的全是打工群体,谁更能吸引消费是很明显的事。”一位店铺老板满脸无奈。同样感觉无奈的,还有因噪声扰民、交通受阻而深感烦恼的周边居民和行人。
每天傍晚,“走鬼” 集市收费员老曹也准时开工了,他的任务是收取“临时摊档费用”,为“走鬼”安排摆卖点。老曹是街上的名人, 摊主们大都认识他,“要在这里找摊位,得经过老曹”。
这天,是吕寅一个月内第三次找老曹求摊位了。“我想要一个400 元/月的摊位,你看能不能帮我弄一个,弄好了我一定请你吃饭抽烟。”吕寅一边敬烟一边乞求。结果还是令他很失望。
吕寅想找个摊位卖老家的烤饼,他以前在市中心几个区摆卖过,也去过政府设立的流动摊贩疏导点,但收费高,赚不到钱,做“走鬼”又怕城管。
有时候,吕寅甚至想“贿赂”鹤龙六路上“管事”的,尽快摆摊开张,但又舍不得钱。
刚开始,吕寅也曾感到忐忑:一个设在公共人行道上的“集市”,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在收费“管理”,会不会干了今天没明天?
不过,他很快发现,这些收费者在当地很“牛”,交钱后便可随便经营,不会再有干扰。吕寅也问过几个在这里摆摊的“走鬼”同行,每月好几百元交给谁了? 得到的回答基本一致———“政府! ”
吕寅不知道的是,这条路上几百米长的摊位,每年可收取近百万元的“保护费”,收据只是一张白条。这些所谓交给政府的钱,不知去向。对于地上划的摊位和编号,另一位摊主陈晓告诉记者,这些都是“收费的人划的”。
记者初到鹤龙六路时,看到治安亭里每天有专职收费员收费,城管对“集市”的存在也不管不问,这让人以为这里是新设置的流动摊贩疏导点。
2010 年8 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将由街(镇)、居委、村、社区、小区物业、市场管理机构联合划定流动商贩临时经营区域。截至目前,根据广州市流动商贩服务网上的公开资料显示,海珠、荔湾、番禺、黄埔、天河、白云各区已经上线公示77 处疏导点,提供近5000 个摊位。
但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不在此列。它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经营区?
摊主们除了按摊位大小交月租、卫生费、进场费之外,还要交押金。老曹说摊位不要的时候,可以退押金,但至今没人退过
打白条的“保护费”
目前该“走鬼”市场的摊贩要缴的费用至少有四种,分别为数百元至数千元。收费者只开具两种“白条”———一是手写的白纸条,一是保管车辆用的单据。均无任何公章、落款、单位或收费人信息。
“这里一直是‘走鬼’摆卖点,但以前不收钱。”家住鹤龙六路旁边的梁先生告诉记者,周边居民对楼下的“走鬼”市场意见很大,曾多次投诉未果。
商贩小吴在鹤龙六路摆摊两年多了,他告诉记者,以前刚来时确实不用交钱,随便摆。2010 年10 月人和地铁站开通后,就有人来收费了,起初是每天10 元,一个月300 元,后来不断上涨。
街市上一家凉茶店老板告诉记者:“每天都有人来收‘卫生费’,一天10 元,说是交给政府。”据查,目前广州市居民清洁卫生费一般为每月每户10 元。每天到“走鬼”市场收费的老曹等人,并无权收取卫生费,更无权以卫生费的名义收费。
记者曾询问十几位摊主,这些钱都收到哪去了,但似乎很少有人关心这个问题———“只要能摆摊赚钱,城管不管,管他谁收钱呢。”这代表了不少摊贩的心态。与记者一起摆摊的海南小伙谢序提醒记者,别问钱的事,尤其是跟老曹他们。“这里的人怕惹事,不敢问,也不愿问。”
据查,每月1 日和30 日是固定摊主交费的日子,老曹会到摊位上收,也有摊主会跑到治安亭交。记者估算了一下,“走鬼”市场每月能收7 万元左右。多次交谈中,老曹也透露:“每个月收六七万。”
“到底是‘卫生费’还是‘保护费’,已无关紧要。”在这里,从来没有人“拖欠”费用,一位打火机商贩告诉记者。
这些白条式收费到底是谁允许收的、收给谁了? 钱用去了哪里?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了收费人老曹,试图探寻究竟。
老曹约摸五十多岁,头发有些花白,戴一顶写着“广州市社会治安志愿者”的红帽子,很重的本地口音,坐在人和派出所保安亭前与人闲聊。记者热情地走上前,自称想租个摊位,与老曹攀谈起来。
羊城晚报:听说地铁口这边租金最贵,要800 元/月是吗?
老曹:对,从地铁口往下走,一共有28 个位置是800元/月的,再往后的就是400 元/月、300 元/月的了。但现在没位了,你可以摆临时的,每天早点过来,我给你安排位置,一天只收5 元或10 元钱,还不用交进场费。
羊城晚报:进场费是怎么回事?
老曹:从5 月份开始,对新来的人收进场费,位置小的就收1500 元,大的就收3000 元。
羊城晚报:进场费会退吗?
老曹:不会退,月租金是额外算的。
月末收钱的时候, 记者发现, 老曹手里的几张“收费单” ,有的写着某号摊位进场费1500 元,有的写着某号摊位卫生费1600 元。还有一叠收费单,老曹不给看。
在市场旁边的人和治安亭,保安员黄生已在这里上班多年,对鹤龙六路一带情况非常熟悉。他告诉记者,对面的香港街,摊铺入场费高达4.2 万元,月租1500 元。
根据记者现有调查发现,目前该“走鬼”市场的摊贩要缴的费用主要有:固定摊位每月的份子钱,流动摊位的临时收费,摊位押金,摊位进场费等。这些以“卫生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开具的单据主要有两种:一是手写的白纸条,一是保管车辆用的单据,均无任何公章、落款、单位或收费人信息。据了解,广州市内正规流动摊贩疏导点,收费后都会开具正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但鹤龙六路“走鬼”市场显然是个例外。
下午五点多,“走鬼”市场的饮食档便开张了,一个档口占去数十平方米的地盘
占道经营既然违法,为何长期无人管? 胡乱收费的幕后藏着何方神圣?每年七八十万元的“保护费”去了哪里?
“黑市”藏黑幕“老板”最神秘
谁是幕后“老板”?
摊贩们除了交钱给老曹外, 无须再交其他任何费用。
“走鬼”市场的商贩们习惯称老曹为“曹老板”,但所有人都明白,老曹也不过是个打工的。广州市及白云区相关部门均未审批鹤龙六路的占道经营行为。究竟谁是幕后“老板”?
白条收费并没有吓退商贩们,反而吸引了更多的求租者。
“天天都好多人来问,你已经是今天晚上第五个过来问的了,真的没摊位了。”老曹对记者说。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又来了一名寻租者。记者找老曹求摊位等了一个月,也没等到固定摊位,只能在他的安排下见缝插针摆流动摊。
霸占人行道设立的“走鬼”摊档,成了商贩们争抢的香饽饽。商贩小邓直言:“这里不可能有位了,有的话也轮不到你,很多人都还想再多租几个。”
与老曹的多次求租交流中,记者了解到,鹤龙六路的“走鬼”市场共有150 多个固定摊位,全部满额,短时间内不可能有空位,因为没有摊主会自动退出。除此之外,每天有几十个临时加塞的流动摊位,也是先到先得。
从事“走鬼”生意多年的吕寅感慨,鹤龙六路的繁华与人气,在广州市内的“走鬼”市场中不多见。每逢节假日、周末,是“走鬼”集市最热闹的日子,摊档甚至摆到了旁边的106 国道上。这里的一位难求,不输广州任何商业旺地。
因为没有固定摊位,每天下午4 点,怀有身孕的小曾就找老曹“拿位子”。这天,老曹将她安排到一个菠萝摊旁,但摊主不让小曾摆,觉得影响自己生意,“我交了钱,凭什么让你摆”。小曾只好说“也交了钱”,但菠萝摊主不理:“你找老头(老曹)去,我不管。”小曾只好再去求老曹找位子。这样的场景,经常发生,小曾既理解也无奈:“毕竟人家每月都交‘份子钱’,有时没地方摆,只好回家”。
安排临时摊位和收费是老曹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市场里的人都很听老曹的话。老曹每到一个摊位,不用多说,摊主很快拿出钱,乖乖交了。每天晚饭后,他便开始向临时摊位收钱。
吕寅一直没有等到老曹的好消息。与吕寅一起摆过摊的商贩小吴告诉记者,老曹即使有了空位也不会给吕寅,“他想赚那一两千元的进场费,老吕连租金都不想多出,这个钱怎么舍得给? ”
鹤龙六路的“走鬼”市场每天有四个收费员轮流值班,早晚班各两人。早班主要负责向推车出来卖早餐的人收费,老曹几乎都是上晚班。下 午两点开始,他就和同事到现场了,除了收费,大部分时间坐在距地铁口约10米的人和派出所治安亭处闲聊。
摊贩们除了交钱给老曹外, 无须再交其他任何费用。“走鬼”市场的商贩们习惯称老曹为“曹老板”,但所有人都明白,老曹也不过是个打工的。在一位卖麻辣烫的小贩看来,老曹就是“代表政府”来收费的。另一凉茶铺的小贩也说,是政府收走了钱。而更多商贩则认为,钱是交给了“老板”。“老板”是谁? 这个神秘人物在摊贩们心中的形象五花八门:“老板是村里的”、“老板是镇上的本地人”……也有人说,老板是做大生意的,有背景,能摆平关系,划块地就可以收钱。
朱永平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占用公共道路进行经营、收取“保护费”均属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查实后应依法勒令停止不法侵害行为、罚没其违法所得。
既然违法,为何长期无人管? 霸道收费的幕后人是谁? 每年七八十万元的“保护费”,去了哪里?
鹤龙六路“走鬼”市场旁,短短数十米内有两个人和派出所的治安亭,上面醒目地印着报警电话,记者致电反映了现场情况, 对方答复说: 那是政府行为,归城管管,不归派出所管。
这个“政府行为”的“走鬼”市场,是谁批准的? 记者随后致电白云区城管局,对方称,不清楚鹤龙六路“走鬼”市场的情况,也没听说过交费摆摊的事。“可能是他们为了安全,交给村委了吧……”对方回答。
记者从白云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得到了另一种说法:“那里不是正规的,我们已经接到很多投诉了,不能在那摆。我们有时也会派人去赶。”
据羊城晚报记者调查, 广州市及白云区相关部门均未审批鹤龙六路的占道经营行为。究竟谁是幕后“老板”?
老曹在向摊贩收费
“三打办”也不管“走鬼档”
记者拨打人和镇政府“三打”办电话,对方表示知道该市场的存在,但这“不属于他们管”。但这也表明,对于这个设在人行道上的市场,当地政府并非一无所知。
老曹是个“口风” 很紧的人, 与他接触的两个月里,记者每次问起他的工作单位、“老板”是谁等,他便立即言语谨慎,守口如瓶。
记者只能从老曹偶尔透露的信息里找寻端倪———他是广州某保安公司的员工, 公司像他这样的员工有70 多人。他的老板现在在加拿大,开了一家饭店和茶楼,老曹和公司的一行人刚从加拿大旅游回来,“是老板请的”。
记者接触过的诸多商贩中, 只有小吴和小邓见过这位“老板”,他俩的说法一致:此人三十几岁,胖胖的。至于“老板”到底有几个,却没人说得清。小邓告诉记者,这条街至少有3 个老板,他们分管不同的地段,但都是老曹代为收费。摊贩陈晓认为:“收钱的老板是谁,政府应该知道。”
记者曾询问多个当地相关部门, 但神秘老板的面纱始终未能解开。
记者拨打人和镇政府“三打办”电话,反映鹤龙六路涉嫌占道经营及违法收费等情况。接电话的人表示知道该市场的存在, 但认为这不属于他们管,“市容”归城管管,“三打”是专项行动,还特意解释了“三打两建”的内容。无论如何,这位“三打办”工作人员的话表明,对这个设在人行道上的市场,当地政府并非一无所知。
不少流动商贩告诉记者, 星期一到星期五都是每天下午五点多等城管下班了才出来摆摊,这也是老曹与他们约定的时间。老曹告诉记者,偶尔有城管来赶,但只要按城管说的做就不会出什么事, 等城管走了再出来摆就可以了。星期六和星期日则从上午就出来摆摊,不会有人来管。
羊城晚报:做这种生意最怕城管了。
老曹:在这里不用怕。
黄保安:怕什么,“曹老板”叫你什么时候来你就什么时候来,就没有城管管你。你要是早出来就有城管了。
羊城晚报:你们和城管随时保持联络吗?
老曹:当然啦,我为什么叫你五点多出来摆? 我们有联系的嘛!
羊城晚报:那你们也得分点钱给他们吧?
老曹:不搞好关系怎么能做得到呢?
朱永平告诉记者,鹤龙六路的非法集市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也侵害了小摊贩的财产权益及附近居民、商铺、行人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作为经营性场所。确需临时占用或封闭道路进行设置灯光夜市、迎春花市等活动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作为集贸市场。记者在鹤龙六路“走鬼”市场“卧底”数月,从未见相关部门现场执法。
下午五点多,“走鬼”市场便热闹起来,各式摊档陆续上街
记者亲历
“走鬼”也是劳动者,为何总“无处容身”?
为了深入详实地了解清楚鹤龙六路“走鬼”市场的情况, 羊城晚报记者以“走鬼”身份每天傍晚准时“摆摊”。在此期间,记者也亲身体验了“走鬼”的辛酸与无奈。
初到鹤龙六路, 此地的繁华热闹令人吃惊。记者走访过市内十几处流动摊贩聚集区,都不敌这里的规模和人气。
记者在现场向摊主和店老板打听怎么租摊位, 有些商贩直接告诉记者这条街已经没位了,有的店铺老板则说可以直接交钱给他,就让记者摆在他的店门口, 更多商贩告诉记者:找戴红帽子的人。
按照商贩们的指引,记者在地铁口旁边的治安亭找到了“市场管理人员”老曹,当时他腰间挂着对讲机悠闲地躺在凉椅上与治安亭的保安聊天。当记者说想租摊位时,老曹立马说“没了”,但又接着问记者想卖什么,听说是卖一些简单的日用品时,老曹考虑了一会儿,说可给安排一个临时摊位。
就是在这次与老曹的首次接触时,记者见到了也来找老曹寻摊位的吕寅。谈及收费标准时, 老曹指着治安亭对面的一对卖水果的夫妇说:“他们俩租了我六个位, 都是800 元一个月的,每个月光租金就要4800 元。”
正说话间,12 号水果摊的摊主提前(原本是每个月底和下个月初交费)过来交“月租”,800 元一次交齐,老曹收下钱,在两张小白条上写上同样的内容:12 号、卫生费、800 元。一张给了摊主,一张留底。
老曹告诉记者,自己是本地人,还说:“不是本地人做不了这个(收钱)的。”
按照和老曹约定的时间,第二天下午四点半,记者准时在保安亭处找到了老曹,他将记者安排在了一个空闲的固定摊位里。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该摊位属于一位卖金鱼的, 他每周只在周末才来摆, 其他时间摊位就被老曹“临租”给别人。
大约晚上八点左右,老曹来收费了。看在“聊得来”的份上,老曹只收了记者5 元钱,周围其他临时商贩则都收了10 元钱,一位骑着摩托车来卖手机配件的商贩则收了20 元。对方问及原因,老曹回答:“你的这个比较好卖,挣得也多。”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记者每天以摊主身份与老曹和周围商贩们交流,逐渐摸清了该市场的来龙去脉。但唯独在“钱的去向”问题上不得要领。一次摆摊时,记者问老曹替谁收钱,他没说话。再问,老曹不耐烦地说“少管闲事”。
到鹤龙六路前,商贩陈晓去过许多“走鬼”
市场, 也去过政府设立的流动摊贩疏导区。
“市中心的疏导区收费太高,旺的地方轮不到你,有摊位的又太偏僻,生意不好。”陈晓说,他曾在一个疏导区看到不少摆摊的开私家车拉货,“我们这种人,怎么跟人家争摊位? ”
记者结束“卧底”那天,吕寅又来找老曹了。他说,怕老曹有摊位忘记给他打电话,所以得跑勤快点,让老曹记住自己,有摊位了先想到他。不知道,执着的老吕,什么时候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摊。
律师说法
非法走鬼市场 凸显监管失职
鹤龙六路“走鬼”市场是非法集市,应予取缔。朱永平告诉记者, 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得占用公共道路进行经营,占道经营还收取“保护费”,则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治安行政拘留。
对于鹤龙六路的“走鬼”市场,城管、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是否有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朱永平认为,非法集市涉及的城市道路规划、治安、卫生等问题,分属规划、公安、环卫等职能部门管辖。朱永平表示,对于流动小摊贩,城管的管辖权在于驱赶违规摊贩、没收违规摆摊的工具;公安的管辖权在于拘留审查违规摊贩及非法集市管理人员,简言之,即“城管没收、公安抓人”。广州市曾开展过多次对暴力“走鬼”团伙的专项整治行动,多由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朱永平说,对流动摊贩的管理职责应归于公安机关,包括治安联防大队的辅警。
朱永平表示,如果当地城管与非法集市经营者相勾结,消极懈怠不履行职责,可向城管委投诉,要求对该片区城管进行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危害或恶劣社会影响者,可以涉嫌渎职罪向检察机关检举审查。
“非法集市的长期存在,不止有城管人员的失职行为,也涉及公安、规划、工商、环卫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曾任广州市人大代表的朱永平认为,当地村集体的地方保护主义、小商贩的利益驱动、周边居民的法制意识与维权意识缺失等,也都是问题之一。
在朱永平看来,要从根本上进行非法集市的取缔,不仅要追究相关政府部门的失职责任,还要动员相关有管辖权的部门协助村集体进行合法自治,培养当地居民的法制意识,做好小商贩的分流工作,对其进行再就业培训,从根本上切断非法集市的利益链条,使其不再有抬头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