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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终审驳回奇虎360上诉 判奇虎360赔腾讯500万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广东高院的一审法院判决,奇虎360赔偿腾讯500万元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中对此案做了详细阐述:

“奚晓明大法官针对2013年12月4日公开庭审确定的五个正义焦点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并宣布驳回奇虎公司、奇智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在该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市场经济是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其决定性作用,自由竞争能够确保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但市场经济同时要求竞争公平、正当和有序。”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本案中奇虎公司、奇智公司为达到其商业目的,诱导并提供工具积极帮助用户改变QQ软件的运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依附QQ软件用户群,并通过对QQ软件及其服务进行贬损的手段来推销、推广360安全卫士,从而增加自己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此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方纷争历程

2010年11月 360起诉腾讯侵害名誉权

2012年4月 360向广东高院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腾讯反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

2013年4月 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腾讯500万元。奇虎360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 奇虎360诉腾讯垄断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审

2014年2月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奇虎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最高法终审判决后,腾讯公司发表公开信,全文如下:

是结束,更是起点!

今天,一场雾霾笼罩着整个北京城,人们穿行在晨曦的道路上,方向模糊不清。然而,下午的一场终审判决,却穿透迷惘的阴霾,为互联网射进一缕阳光。

一如大家所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定,360三年前开发的扣扣保镖对QQ构成恶意侵权。3Q大战终于从法律层面有了定性。

惨胜如败。除了些许宽慰和轻松,我们并无喜悦。对于互联网而言,三年是很长时间,变化可以翻天覆地。今天再去细述3Q大战来龙去脉,已无意义。因为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变迁当中,过去所发生的一切,都如沧海一粟。

然而,当历史的教训不能照进未来的话,那么我们过去所有的痛,都将是一个可悲的笑话。所以,在这个时间的节点,我们更多是反思:如果互联网确立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如果我们所有互联网的从业者能够坚守起码的商业底线,3Q大战,或者其他很多大战,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我们要怎么做,让互联网领域更多一些阳光与规范,让产品的良性竞争成为主导?

从这个角度,我们更愿意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看作是一个新的起点,一个通向互联网公平竞争的新商业文明的起点。这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就像笼罩上空的雾霾,要赶走非常困难,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努力,未来一定可以做到。

在这个新起点,我们选择从改变自身做起。我们相信,我们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完美;我们也坚信,自身还有很多的不足,躲在我们视角的盲点。所以,我们必须有所坚守,我们也必须用更加自省的态度去迎接明天的太阳。

首先,我们需要更加坚定不移地走向开放。两年前,我们提出全面开放战略,并积极践行。两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许多伙伴在腾讯的平台上成长壮大,也有很多伙伴为腾讯的开放出谋划策。但是,我们也深知,开放永远没有尽头,路一旦选择了,就不能后退,不能留下任何死角。“先成就行业,再成就自己”的原则,我们不会改变。

其次,我们需要坚守商业道德底线。商业的竞争,正在变得越来越激烈,选择什么样的态度在这个环境里立足,将事关我们选择什么样的未来?这一次的判决,让我们更加坚定,坚守商业道德的基本底线,坚守基本的价值观,是绝对不能跨越的“红线”。

最后,我们将更加广泛地吸纳所有的批评。无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批评,我们相信,都是激励成长的磨刀石。从现在开始,我们将更加积极地听取所有的批评之声,我们相信,这将是我们不断改进、不断成长最强大的动力。

今天,我们再一次站在互联网新商业文明的晨昏交界点。这一场终审判决,是一个历史事件的结束,也将是一个行业公平竞争新的起点。在这个新的起点,我们选择相信公平与良知,选择从改变自己的心态和习惯做起,选择让阳光照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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