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成为路边摊档重要的消费群体。摄影:记者王燕 街头牛杂档。(资料图) 摄影:记者苏俊杰
幼儿园、中小学两百米内不得有食品摊贩? 市民:难舍牛杂等草根美食
日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送审稿)》正式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公示,并到下月3日结束向社会征集意见。其中,第27条“……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两百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成为关注热点。相关机构表示,该做法主要是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并借鉴了上海等地做法。在征集到的市民意见中,有的对此表示赞成,也有市民认为,新规要考虑底层居民生活成本,并保护传统美食文化。
文/记者王丹阳、实习生程钰惠
昨日中午,在东山区庙前直街一条小巷里,两个牛杂档生意红火。光顾者多为附近的广州七中与培正中学的学生。就住在庙前直街的牛杂档主表示,自己在巷子里做生意已经超过17年,送走了一届又一届的中学生,还有学生考上大学后专程回来寻找美食回忆。这个牛杂档也被网友称为广州最草根美食的一部分。
档主表示,如果该条例正式实施,自己只有收工回家。培正中学的一名高二学生则说自己平常并不买路边小吃,因为怕脏,不卫生,但班上有同学会买。如果该条例实施,对学生午饭没影响,只是有的同学可能就没有口福了。
在西门口光孝路,来自河南驻马店的刘大哥已经卖油炸鹌鹑蛋两年。他说,自己做的鹌鹑蛋,卫生还是有保证的,自己一天也吃十来个。但他能理解城市管理者的考虑,如果该条例实施,他将会转行。
政策初衷
路边摊贩对学生安全风险大
为何要设立“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两百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昨日下午,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幼儿园小朋友及中小学生是特殊群体,身体较成年人更为敏感,路边摊贩贩卖的大多是各地传统小吃,品种多样,有些生产工艺可能达不到特定的硬件要求,此类小吃成年人吃了没问题,但因体质更为特殊,对小朋友和中小学生来说就可能造成问题,因此制定了该条例。
该工作人员说,该做法还借鉴了一些国内其他城市的经验,比如上海市就曾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禁止食品摊贩在距离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一百米范围内设摊经营。”
各方声音
截至昨日下午5时,在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有不少名市民对条例提出意见。
除“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两百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受关注外,“禁止将乳制品、饮料、罐头制品、果冻、盒饭等食品列入食品小作坊目录、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盒饭、凉菜、生食海产品、散装酒等食品”的条例也受到热议。
观点1:摊贩延续“广州美食文化”
匿名女网友:
“乳制品、饮料罐头制品、果冻、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盒饭等食品,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其他特殊人群的食品”不准摊贩经营,特殊人群那部分我理解,但广东人喜爱吃的双皮奶算不算乳制品?姜撞奶呢?广州这个日益现代化的都市里,街边巷口的小摊贩,卖着最传统最地道的广州美食,是能留给我们温暖和回忆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了。为了保障食品卫生,重点是监管,不是盲目禁止。”
观点2:增加“打工者”负担
匿名男网友:
“盒饭、凉菜、生食海产品、散装酒,不经复热处理的改刀熟食(指烧卤熟肉产品再行切开销售的食品)、现制乳制品、寿司和三明治等‘食品摊贩’不得经营。”,这样对于打工仔来说,吃这些东西便宜又方便,如果不准卖,会不会增加我们的负担?
观点3:“烧烤档”卫生堪忧
市民马先生:
现在城市里的烧烤档其实是缺乏监管的,垃圾随处扔,就算把竹签扔到就近的垃圾桶里,地上还有一堆油渍,另外油烟乱窜,附近居民深受其害。
另外,烧烤档都是夜里经营,执法人员都下班了,是不是在执法时间上也要有新的规定呢?要取缔就要彻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