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昨日公布了相关通知。
三公经费
市级部门明年公开
由市财政局牵头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今年年底,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决算。2013年公开市级部门“三公”经费。2014年公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及其部门“三公”经费。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有序推进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公开工作。“三公”经费指的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做好公租房信息的公开。由市国土房管局建立健全公开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让广大群众知晓。要全面公开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信息,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食品安全
公开检查整治情况
市卫生局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依法公开。各有关部门要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渠道,进一步做好征求公众意见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
由市环保局负责的环境保护信息的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一是要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环保执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二是要切实加强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公开,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要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等信息,提高处理透明度。
市安监局不仅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同时还要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
价格收费
公开调整原因标准
市物价局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还要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依法应当听证的,要进一步公开听证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公开收费目录、收费标准等相关制度。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调减后的收费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