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7·21”暴雨灾害时,高速收费站拦车收费行为曾引发批评。近日,北京市政府公报提出,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将适时启动社会车辆免费通行收费公路的措施。
2013年第七期北京市政府公报3月底公布。公报披露的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能力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上述措施。
《意见》称,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如核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如粮食供给、恐怖袭击、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时,专人专岗负责迅速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
“对不实信息,及时在网站及政务微博上发布准确信息;对于负面信息,予以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上述文件还如此要求。
《意见》要求,2013年汛期前,应完成北京中心城20座下凹式立交桥区泵站升级改造任务,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城区84座雨水泵站系统改造。对2012年汛期城区出现的积滞水点,实行“挂牌督办”。
在2012 年北京“7·21”特大自然灾害中,该市全部下凹式立交桥出现不同程度积水,其中较为严重的有31处。例如,位于北京西三环路上重要的交通枢纽莲花池立交桥,在暴雨来袭时积水严重,造成道路严重受阻。
这份文件还提出,将为7个远郊山区县的应急移动指挥通信车加装800M移动基站设备,解决远郊山区突发事件现场无线政务网信号覆盖问题。
为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公报提出,全市每年不少于500万市民接受一次以上的应急避险培训。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每年接受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教育和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8个学时,各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应急演练。
2012年北京“7•21”暴雨灾害时,在防汛指挥部已发布突发事件响应的情况下,高速公路收费依旧照常,部分车辆滞留京港澳高速被淹。事后,80位受灾车主向京港澳高速的管理公司——首发集团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