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丽江古城区一家酒吧大厅内摆放一尊价值千万的“艳遇佛”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不少网友调侃质疑,并吐槽:艳遇必摸之佛,很黄很暴力。对此,一米阳光胭雨酒吧称很委屈,被大家误解了,并表示,因受到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的影响,酒吧目前已将该佛像拆除。
烟雨酒吧因为“艳遇佛”招来舆论一边倒的压力,“被迫”将耗费巨大经历和资金的“艳遇佛”移走,很委屈吗?其实他们没必要为自己叫屈,“人在做,天在看”,且不论酒吧摆放“艳遇佛”是否涉嫌炒作,单论在酒吧这种“风月场所”供奉欢喜佛是否涉嫌“亵渎佛祖”就难以博得同情。
“艳遇佛”是否是真佛?据一米阳光胭雨酒吧负责人蔺先生委屈地向记者解释说:“艳遇佛”其实是印度的欢喜天,欢喜天是属于藏传佛教密宗的本尊神,即佛教中的“欲天”“爱神”。其中男身代表法,女身代表智慧,男体与女体相互紧拥,表示法与智慧双成,相合为一人,喻示法界智慧无穷。佛教各派均有佛像,但欢喜天唯密宗有,只有藏传佛教寺庙中才有供奉。其造型源于密宗的“男女双修”的教义。
难道真的是网友们想多了?不是的,因为即使按照烟雨酒吧负责人的思维来推断,把所谓的“欢喜佛”称为“艳遇佛”也不为过,“欲天”和“爱神”“相互紧拥,融为一体”指的是什么,难道还用解释吗?丽江本就以"艳遇圣地"闻名,酒吧可谓圣地中的"圣地",而现在请来造型容易让人"想入非非"的欢喜佛,这难道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了吗?
不要怪网友们的眼光太世俗,也不要怪舆论压力太大,要怪就怪在酒吧这种“娱乐”场所摆放“艳遇佛”的确“很黄很暴力”。胭雨酒吧筹建初衷就是以“艳遇”谐音起名。“我们希望客人有美好的爱情故事,所以酒吧才‘请’来了欢喜天,还种了姻缘树,希望大家不要用世俗的眼光看待这尊佛像”。
“偷鸡不成蚀把米”,奉劝那些决策者在做决定的时候,将是否有伤风化,是否被大众认可考虑进去,避免头脑一热,“走歪路”,否则,不但不能带来顾客的增多和销售额的提高,反而会招来一片非议,造成巨大的经历和财力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