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诚信危机再现
合同纠纷上演“罗生门”
2007年6月至12月,江苏万事达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万事达公司)向上海翰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翰野公司)订购皮带传输线设备,合同履行过程中,翰野公司的安装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无资质证书、无法按施工周期工作,最后因延误工期被万事达公司的外商客户新西兰纽康公司清理退场。在清退的过程中,双方通过传真件就退场原因和另行请其他公司安装、安装费在货款中如何扣除及翰野公司留一人配合安装等事项进行了确认。新西兰纽康公司遂另请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完成了设备的安装调试,因此万事达公司被新西兰纽康公司在货款中扣除了23万余元的安装调试费。
翰野公司明知万事达公司被新西兰纽康公司扣除近23万余元的安装调试费用,在时隔将近两年却向法院起诉要求万事达公司支付40%的设备余款计17万余元。万事达公司认为,23万余元的安装调试费与设备余款两相抵消,翰野公司还欠万事达公司钱。法院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安装调试费可另行主张权利。无奈之下,万事达公司只好向上海浦东法院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翰野公司承担支付安装调试费23万余元。
法庭上,翰野公司竟然认为,合同中没有明确安装调试的义务由谁完成,且货款中不包含安装调试费,并对当初被清理退场时双方协商过程的传真件予以否认,根本不承认有传真件及邮件的存在!
万事达公司坚持认为,根据机械行业的惯例,我们购买的是传输线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理应由出卖方来承担,货款中已经包含了安装调试费。就如老百姓购买空调一样,也是由厂家承担安装调试费用的。
此案的一审已经落槌,法院以翰野公司否认与万事达公司之间有白纸黑字加盖公章的传真和邮件,且无法证明机械行业“出卖方负责安装机械设备、安装费包含在货款中”这一惯例。而判决万事达公司一审败诉,现万事达公司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我们往往几十万美元的订单都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国外客户合作的,我公司80%的设备出口,几乎所有合同、资料全部都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往来,如果没有诚信,作为中国的企业,何时才能立足于世界,作为国内企业一员我们深感悲哀,我们深信只有诚信,国内企业才会具有国际影响力,‘中国制造’也才会走向世界。”万事达公司老总卞良忠在一审官司败诉后感叹道。
万事达公司与翰野公司之间的纠纷,已不仅仅是索回经济损失,而是关乎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立足于国际市场的诚信问题。
翰野公司极力否认行业惯例和传真件的存在,已将这场普通的合同纠纷官司上演为一出“罗生门”。
现在该案二审在即,万事达公司通过网络紧急寻找翰野公司的客户,请你们提供贵公司与翰野公司的合同,证明货款中是否包含了安装调试的费用;紧急寻找全国机械行业的同行,以证明机械行业的惯例,出卖方是否承担设备的安装调试义务。
希望全国机械行业的同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机械行业的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