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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首晒十大“霸王条款”:业主受伤失财 物管不担责任

  


  12日,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消委会联合召开合同格式条款专家点评信息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广州市首批涉及10个行业的十大“霸王条款”和专家点评的意见。
  据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广州市工商局开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商部门以供水、供电、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为重点,公开向社会征集到不公平格式条款200多条,涉及健身、美容美发、旅游、银行等12个行业。
  广州市工商局还邀请法官、仲裁员、大学教授、律师等法律专家对条款是否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方面进行分析点评。目前,已整理出首批涉及广州市10个行业的10条“霸王条款”和专家点评意见,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广州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古靖文表示,“对发现存在合同格式条款问题的经营者,将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逾期不做修改且拒不停止使用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将按各自职能依法予以处理。”
  古靖文还透露,今后将不定期分批地向社会公布整治中发现的“霸王条款”以及专家的点评意见。
  培训行业
  学员自行停课 学费概不退还
  霸王条款:学员自行停止辅导持续超过15日,培训中心可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学员所交付的费用。
  专家点评:该条款扩大了消费者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因学员自身原因导致培训合同无法履行,培训中心可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在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并要求学员承担合理的违约责任后退还剩余学费,但不得约定学员承担过高的违约责任。
  健身行业
  不管健身与否 预付会费不退
  霸王条款:会员同意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的定金、入会费以及会员费是不会因任何原因退还的,也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
  专家点评:消费者为入会交纳了定金,如属消费者自己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入会义务的,定金可以不予退还,但消费者交纳的入会费、会员费应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予以退还;如会员退会,经营者在扣除已消费时间的相应金额与相关费用后退还会员剩余金额。不管什么原因“定金、入会费、会员费一律不退”,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该条款无效。
  物管行业
  业主受伤失财 物管不担责任
  霸王条款: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出现人身财产损失或第三人致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物业公司不承担保管、保险及赔偿责任。
  专家点评:《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其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属无效。
  快递行业
  未保价丢包裹 只赔三倍邮费
  霸王条款:未保价包裹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挂号费、回执费(如发生)的三倍。
  专家点评:《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快递企业作为承运人未尽妥善保管货物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丢失、损毁,则应对承运人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其赔偿额应相当于消费者的实际损失,而不能由快递企业单方面确定赔偿额。
  汽车贸易行业
  上牌期间受损 车辆只修不换
  霸王条款: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车商)代办车辆的上牌手续,甲方应先对所购车辆进行验收,然后双方另签《上牌委托书》。《上牌委托书》签署后,视为甲方已同意所购车辆符合交付标准。上牌期间,甲方如需乙方负责保管所购车辆的,则乙方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车辆。如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伤的,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不得退车、换车。
  专家点评: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质量问题,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车辆在未交付消费者前,汽车经销商应妥善保管,《上牌委托书》签署后,虽然可以视为消费者同意所购车辆符合交付标准,但不能视为车辆的风险已经转移给消费者。在上牌期间,只要消费者没有要求提取车辆,经销商仍然应当承担车辆妥善保管义务,车辆交付前损伤的责任应该由经销商承担。因此,在因经销商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情形下,消费者有权退车、换车,而不接受维修。
  美容美发行业
  运营成本上升 随意更改收费
  霸王条款:消费者于2011年在某美发店以预付款的形式充值该店美容美发卡500元,卡面第二款注明洗剪吹18元。但该消费者于2012年4月6日到店剪发却要收费25元,并从店堂告示得知由于经营成本上升从4月1日起所有门店洗剪吹由18元升为 25元。
  专家点评:美发店与消费者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调整价格属合同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协商一致,美发店无权单方变更服务价格。美发店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单方面提高服务价格,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诚信原则,其有关价格变更行为依法无效,美发店应该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房地产行业
  文件不全逾期 不担违约责任
  霸王条款:若由于行政主管部门等原因,甲方(开发商)无法取得相关报告或者资料,导致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当该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提供《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则视为该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乙方同意办理收楼手续,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楼的违约责任。
  专家点评:由于行政部门的原因无法取得约定文件,不属于不可抗力,属于开发商违约行为,应承担达不到交付条件的违约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法到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且其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法定条件都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之前完成,否则为逾期交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即使因为政府原因无法取得验收资料,开发商也应就此承担逾期交楼的违约责任。
  旅游行业
  无法成团出游 团费只退不赔
  霸王条款: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五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专家点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人数不够未能成团”显然不属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提前五天通知也非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如果旅行社因此延期或取消行程,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失的,仍可要求赔偿。该条款单方面规定旅行社违约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显属不公。
  金融行业
  客户终止服务 已收费用不退
  霸王条款: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信使服务,可以终止信使服务协议,但对于已支付的各有关费用乙方不予退回。甲方终止信使服务协议后,乙方将终止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使服务。(注:信使服务是银行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提供的金融信息服务,信息发布渠道为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息或邮寄。)
  专家点评:如果消费者终止使用银行信使服务,银行有义务与消费者就服务期间的各项费用作一个结算,而非没收在此期间消费者所支付的全部费用,这恰恰是银行利用金融服务合同中的主导地位、为谋取不正当收益而制订的霸王条款。对于未发生的费用,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该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及财产权,当属无效。
  送水行业
  逾时不订水 不送水不退押金
  霸王条款:用户超过三个月没有订水,水店将注销其用户信息,不再送水,并不能退还押金。
  专家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因此,消费者没有任何义务向水店定期连续订水,水店单方规定消费者的订水期限,没有法律依据;当消费者停止订水后,双方可以协商终止买卖合同,水店应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后退还剩余押金及水费。水店不能强制消费者消费,其拒不退还押金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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