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垃圾处理方面的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举办成立一周年座谈会。会上,垃圾焚烧厂建设的生态补偿机制也成为讨论议题之一。据悉,广州拟将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调整,或以焚烧厂烟囱为中心,按距离远近给周边区域居民提供阶梯式补偿金。
环评如不通过花都焚烧厂不开工
广州垃圾焚烧厂建设屡屡面临邻避现象。近期,花都焚烧厂的首选场址周边居民即表达了反对诉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台湾地区过去在建设焚烧厂过程中也遭遇了邻避问题。在处理焚烧厂建设邻避问题上,台湾采取了生态补偿等制度。而参观过台湾焚烧厂的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则指出,广州生态补偿制度要考虑调整。
座谈会上,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表示,原来的补偿机制,只是区与区之间的补偿,设施所在周边的村往往未能真正受益,下来可能会考虑分几个圈层,以烟囱为原点,距离烟囱距离为半径,划定不同范围,实施阶梯式补偿,像台湾离垃圾焚烧厂500米内的居民区,有焚烧厂供应的电、热水,还有幼儿园等设施。而公咨委委员黄立川则表示,在收取垃圾费上,也要考虑让市民都承担生态补偿金,而在焚烧厂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可以考虑免缴纳。“要采取差异化收取方式”,谢晓丹对于这个建议表示认可,并指出,可以按照距离远近采取不同的收费。
座谈会还特别邀请了花都狮岭前进村、振兴村的党支部书记到场。谢晓丹也特别提到花都垃圾焚烧厂选址一事,并表示该厂选址尚未进行环评,如果环评不通过,将不会开工。
委员建议尽快制定处罚细则
座谈会上另一重要议题就是讨论近日披露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试点方案(讨论稿)》。第一个发言的公咨委委员郭艳华建议,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后尽快进入到试点的实质实施阶段。孙国萍等几名委员都如是建议,他们都认为只有在试点中才能发现问题,为最终计量收费方案提供意见。
同时,罗建明、陈泽然、潘伟斌等多名委员都提到要完善方案中一些不明确的地方,强化可操作性、赋予物业公司拒收垃圾的权力。罗建明提到,方案中第十五条和十七条中有关使用假冒、伪造垃圾袋者的惩罚细则以及举报违规者的奖励细则都要尽快制定出来。
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表示,日本对于偷扔垃圾、不用专袋的行为,采用检验DNA的行为寻找到违法者,然后由违法者承担所有检测成本与罚款。
有委员也建议,对于伪造垃圾袋子的行为,要上升至刑罚处罚的层面,目前虽然广州没有立法权,但是可以考虑援引现有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伪造垃圾专用袋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