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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自行车被要求整改 车企叫苦消费者观望

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这是继200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暂行暂缓执行之后上个月四部委联合再次发文。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已经使交通隐患突出,现在四部委要求各省要按照现有的法规以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现有的规定也就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整车的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的功率不能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通知还首次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个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并且要求各地检方要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不是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这就意味着会大幅度提高产业的准入门槛。

  消息披露之后,28日在无锡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南方电动车及零部件的展会上,国内有300多家车企和多个省市的电动车协会召开了一个应对会。会议认为,目前电动自行车的产业变幻莫测,难以应付、应对。天津自行车协会一个相关负责人说,99年到现在国内电动自行车的产量增长速度非常快,有百余倍,但是出口很少,关键是缺乏合适的标准,但是眼下可能会对很多的企业造成冲击。江苏自行车理事会的以为理事长认为全球趋势来看低碳绿色的自行车产业仍然很有很大前景,但是他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是不是能够酌情考虑实施的事项,比如对存量的电动自行车采取软着陆的方式,给企业一些缓冲的时间。

  目前车企还是比较焦虑的。因为目前原材料涨价加上新标准实施后市场将大幅缩水,所以车企会觉得执行有难度。但是这些车企建议在有条件的企业是不是先配备摩托车生产线,然后积极应对新政。对于消费者来说,现在基本上处于一个观望状态,因为09年已经下发过相关的文件,但那时候在舆论的压力与各方面的协调之下,新的标准暂缓执行了。消费者猜测这次是不是又会雷声大雨点小。另外,即使这个标准能执行下去,是不是交了钱就能够解决问题呢?消费者都在观望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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