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6月2日,在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大厅,人们在办理养老保险业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年满16周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参保,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国覆盖。
继2009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之后,国务院再次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专家表示,这在理论上实现了中国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对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来说,无疑是一个具有重大标志意义的“里程碑”事件。
新社保体现政府责任
国务院此次会议决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
目前,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主要针对城镇就业人员和农村居民,但是,还有一些城镇居民,比如老人、非就业者等,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此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就主要针对这类群体,它的推出,意味着中国建立了“全民养老”的制度框架。
“社保制度的全覆盖体现了政府的责任。”首都经贸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朱俊生认为,此次试点与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相似,一部分是自己交钱,形成个人账户;另一部分是政府每个月会支付每人55元的养老保险金。同时对于个人缴费政府还会有补贴,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而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增加、物价的上涨,国家补贴的养老金还很有可能随之提高。
“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两大特点。”中国社科院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延中指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发放“社会统筹养老金”,而城镇居民养老则由政府全额提供“基础养老金”,而且,与企业职工养老强制参保不同,城镇居民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保。
迈出城乡一体化关键一步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认为,出台这个办法意义重大,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他说,推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从国家层面上看填补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最后空白方面,从制度方面使每个国民被覆盖,城镇居民得到了一定保障。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出台,使有城镇户口但没有就业的人群成为其覆盖范围。”朱俊生表示,“以前这些人群哪个保险制度都涉及不了,但现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专门为他们而设计的。”
相关人口普查报告显示,中国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60周岁以上居民约1.4亿人,其中农村约1.2亿人,城镇约2000万人。由此可见,继2009年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及农村老人之后,此次试点的推出,将使2000万城镇老人今后也能享受养老保险的保障。
专家普遍认为,新农保正在逐步实现,城市居民养老保险迈出了实施城乡一体化保障的关键一步,为最终实现城乡同等保障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随着我国经济获得更大发展以及地区发展差距的不断缩小,城乡保障水平也必会不断趋于接近,并使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同等化保障得到实现。
缴纳保险应考虑地方差异
从新农保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个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框架正在逐步形成。但是,专家表示,在充分肯定上述由“全覆盖”所昭示的“里程碑”价值的同时,也要意识到,就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完善、养老公平的不断深入而言,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其实并不是一个大功告成的终点,而是一个任务更加繁重的全新起点。
根据试点规定,城镇居民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这一数额与新农保养老金完全相同。对于生活成本相差较大的农村与城市,这样的安排是否合理?
对此,褚福灵表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普惠性和福利性,只是补贴,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只能是低水平的,是根据我们能力给予的较低水平的保障,在这方面中央只是给出了这个原则,一些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当然,要完全解决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除了社会养老保险外,还要靠自己的积累和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
王延中也建议,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有关方面在确定缴费档次、参保补贴、基础养老金支付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切忌“一刀切”。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
同时,朱俊生强调,如果仅仅只是靠地方财政来支付这部分补贴,那么会对一些地方的地方财政造成压力,也不利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迅速推广,建议中央财政对于这部分落后的城镇更多地承担起转移支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