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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飞来巨款 方知土地被征

  2011年12月23日,从化市太平镇共星村村民吴灶亭收到了这条让他又惊又怕的短信。

  □文/图 南方农村报记者 胡新科

  对于从化市太平镇共星村村民吴灶亭来说,2012年的元旦过得“又惊又怕”。一切均来自他2011年12月23日收到的一条银行短信:“您尾号5609的活期账户于12月23日15时47分转账收入人民币550000.00元。”

  1月4日,吴灶亭之子吴仲繁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父亲起先把转入金额看成了55000元,以为又是诈骗短信,没怎么理会,后来才发现是55万。“我到广州农商银行一查,存折上果真多出55万元。”吴灶亭顿时傻了眼,“谁会给我55万元呢?有人打错账号还是另有蹊跷?”

  莫名得财村民报警

  百般思量都想不出这笔钱的来历,吴灶亭一家商量后决定报警求助。“大概是12月29日的时候,我弟弟向太平派出所打电话报案,派出所询问了具体情况,让我们把相关的银行账户资料交到派出所。”吴仲繁回忆。

  “怎么都没想到,这55万元居然是自家自留山的征地款。”吴仲繁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弄清那笔巨款的来头有些偶然,“今年元旦时,我和别人聊天,得知村民吴灶容的存折上也莫名其妙多了6.6万元。”

  1月4日,共星村村民吴灶容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2011年12月29日,我到银行取钱,发现存折上12月23日被转入了6.6万元。”

  “天上不会掉馅饼。”吴仲繁和吴灶容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二人想起,他们曾分别将自家的山地出租经营,“之前听承租人提过政府要征收自留山山地,这笔钱会不会是征地款?”

  吴仲繁和吴灶容找到自留山地承租人吴毅文和吴房清,得知分别存入吴灶亭、吴灶容账户的55万元和6.6万元正是两户村民自留山的征地款,“还有另外4户共星村民的林地也被征了,总共一百多亩,只是款项还没有打进这4户的账户。”

  吴仲繁拿着自留山证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是谁代表我们把自留山卖了?”“我们没有签字同意征地,这钱不能要。”1月4日,从化市太平派出所受理了吴仲繁的报案。

  1月4日,与吴仲繁一同被征收自留山的村民吴培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政府征地搞开发,也要有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

  官方认为征地合规

  一份《开发区二期征地丈量表》显示,签字认可村民被征自留山丈量结果的户主姓名一栏为:吴毅文,丈量日期为2011年6月23日。

  吴仲繁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此次被征收自留山的6户村民曾于2005年12月30日将山地承包给一个名叫谭国新的老板,租期为30年;2010年3月28日,经6户村民同意,谭国新又将山地转包给吴毅文、吴房清二人。

  1月5日,南方农村报记者电话联系了承包村民自留山的吴毅文。他表示,此次被征收的山地有100多亩,“政府要征地,肯定会派人跟村民协商,我只是配合政府工作。”

  1月7日,吴毅文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在土地征收中,他只得到了村民的口头承诺,并未形成书面同意材料。

  1月5日,从化市太平镇太平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兼征地小组工作人员黄记林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对吴仲繁等村民自留山的此次征收完全合法合规,我们肯定和被征地村民协商过。”对于是否有协商后村民同意卖地的书面材料,黄记林未作答复。他表示:“政府划拨的征地补偿款按规定必须要有户主亲自签名才能发放”。而对于村民反映在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即收到征地款的情况,黄记林表示,他不清楚,还要调查。

  从化市太平镇政府回应称,此次征收的土地主要用于当地某开发区建设,“征地工作已经结束,镇政府也是今年1月4日方知出现纠纷,但此事属于山地转让合同纠纷,与政府征地无关。剩余征地款将暂时存放在镇政府,建议纠纷双方协商一致后再发放。”

  对于吴仲繁等6户村民来说,仍有许多疑问萦绕在心头:山林承包人为何能够代行户主权力确认丈量结果?这笔征地款究竟是由谁打入了村民账户?把征地款“强塞”到村民手中,就代表村民已经同意征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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