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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被摔婴儿家长否认收钱封口

  涉案警察郭增喜。

  8月18日,当事母亲任文利怀抱受伤女婴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昨日本报曾报道,有知情者称,林州市公安局领导出面就郭增喜摔伤婴儿一案进行协调,最终李青峰获几十万元赔偿,不再追究郭增喜责任。安阳市公安局局长郭法杰昨日回应:“我没有听过这回事,但我已经明确表态,安阳市公安机关的任何领导都不能从中调解,以给受伤婴儿父亲多少钱了事,这是不允许的,也是禁止的。”
  “就你说的这些问题,我们也正在调查,估计就在这一两天,相关调查结果能出来,到时我们将向社会公布,不管涉及谁,我们都将依法从严处理,毫不掩饰。”郭法杰表示。
  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对于收钱封口一事李青峰予以否认。
  “住院期间,他(郭增喜)家派人来找我家的亲戚朋友说这个事了。当时我是说,这个事我现在不能说。”李青峰说,“他家也送钱来了,硬往这儿放钱,我说等我把小孩看好咱再说事。”
  他强调:“(自己)傻了差不多,没考虑,啥都没考虑,光想着把小孩治好。”
  李青峰还称,公安局送了2万元他收了,说是局领导的一片心意,但郭增喜家送的钱他没收。
  同时,李青峰还表示,现在小孩不会说话,有啥后遗症也不知道,希望通过公安局或者是郭增喜亲属和他达成一个协议,在小孩未成年之前,脑子有任何毛病郭增喜都要给予治疗,但刑事上肯定得判郭增喜刑。
  另据媒体报道,有传闻说,李家有亲属在当地公安部门工作。昨日,受害女婴爷爷奶奶的邻居张女士对媒体说,“李青峰一直在别的地方租房,他是做工程生意的,爱人平时在家带孩子。家里没人在公安局上班。”
  此外,安阳市地区医院神经外科的一位医生透露,在孩子住院时,曾有警方人员来医院探视。
  焦点
  婴儿父母:摔婴就两秒 反应来不及
  18日晚间,受害女婴的父母向记者口述还原了事发经过。母亲说,看到孩子没有征兆被摔一幕,“当时整个人都吓傻了。”父亲则表示,“整个过程就两秒钟的时间。”
  30岁的母亲任文利说:“在一家歌厅门口,我们当时好好的就在那站着,一个个头很高的男子走过来,抓起我家妞妞就举起来摔到地上,孩子当时哭了一下就没声了,我整个人都吓傻了。”
  任文利说,事情发生后,当时路边围了很多人,有打110报警的,有拦出租车的,还有打120急救的。“我顾不了别的,抱着孩子就去了医院,想着让我家妞妞能够活命,人都快疯掉了。”
  事发时,孩子是由父亲李青峰抱在怀里。当时一家3口在位于林州市西环路附近的一家娱乐会所门口,眼看着3个人走过来,其中一人走到跟前。
  “这人看样子五十来岁,像是喝过了酒,我不认识他,也没在意,他突然抓起孩子的胳膊,把孩子举过头顶后又摔下来。”李青峰说,“整个过程太快了,就两秒钟的时间,根本来不及反应。刚开始还以为是到跟前来看小孩的,也没操别的心。”
  歌厅附近一家便利店老板郭云丽介绍,事发当晚,自己听到外面有争吵声便跑出去围观,随后发现是一名男子将一对夫妇的孩子给摔了,“那个男的看样子像是喝多了,一开始还骂骂咧咧,后来知道孩子被摔得送了医院,就不再吱声,被打得躺到了地上。”
  李青峰承认动手打了当事男子:“当时人很多,大家都很气愤,都打了他。”在110民警过来将歌厅门口的监控资料取走后,李青峰也离开现场赶往医院救治孩子。
  被摔婴儿有否后遗症待观察
  据新华社电 有关医生表示,孩子虽然出院,但因为时间较短,很难说会否留下后遗症,还需要定期进行复查。
  任文利和李青峰也表示,现阶段,孩子的病情和恢复情况仍然是全家最关注的问题。
  18日晚间,记者见到了受害女婴。这也是事发至今她首度出现在媒体面前。据现场观察和医生介绍,目前女婴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会否留有后遗症,仍待进一步观察。
  8个月大的“悦悦”(化名)身穿肚兜,在母亲怀里,睁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睛左看右看,警惕地望着屋里进来的陌生人。
  母亲任文利介绍,孩子被摔伤后,当天晚上即送到林州市中心医院救治,但拍片后发现脑部骨折,有积水,并有多处淤血,医生建议转院治疗。孩子随后被转至安阳地区医院救治。
  安阳地区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李鹏强告诉记者,7月19日凌晨,从林州市转来一名女婴患者,临床表现为嗜睡、精神差、伴有呕吐,诊断证明脑部外伤,其中包括一处骨折和一处挫裂伤。
  经过治疗,女婴8月5日出院。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整个半小时的采访期间,“悦悦”的精神状态并无明显异常。但在其后脑勺处,明显可见一处凸起的肿块。
  “妞妞现在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害怕惊吓,有时半夜就惊醒了,白天听到路边的汽车声,就会紧张得抓住我不放。”任文利说,“和以前比,孩子还害怕生人,有时会呕吐。”
  孩子父亲李青峰说,现阶段全家人都“一心扑在给孩子治病上,没时间考虑别的,就是希望她早日康复,别留下什么后遗症。”
  律师说法
  是否和解不影响刑事处罚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称,现在的刑诉法也鼓励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和解,嫌疑人先行进行赔偿或者补偿,这也是刑诉法允许和鼓励的,但是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审判,对此应均不受影响,只是会在量刑时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但即使郭增喜给了被摔婴儿的前期治疗费用,或达成某些协议,这也不影响对郭增喜的刑事处罚”,刘玲说。 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住院期间,他(郭增喜)家派人来找我家的亲戚朋友说这个事了。当时我是说,这个事我现在不能说。他家也送钱来了,硬往这儿放钱,我说等我把小孩看好咱再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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